两内地男子及两香港居民因假结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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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内地男子及两香港女子因涉假结婚个案,今日(四月十二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入狱。

  第一个个案涉及五十岁的内地男子庄瑞宝,他今日承认一项串谋欺诈及两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监十二个月。其五十六岁的假妻子,香港居民麦玉堂则承认一项串谋欺诈的控罪,被判监十二个月。
  
  本年三月十九日,庄于罗湖管制站办理入境手续时被入境处人员截获。庄其后承认接受一名中间人的建议,以人民币五万四千元的代价与麦「假结婚」,以便申请每次访港九十天的签注并希望最终来港定居。庄于二○○一年十月与其假配偶麦在内地结婚,他在「假结婚」后曾来港,并向入境管制人员虚称探望其妻子。

  麦其后承认为了获得金钱报酬,与庄在内地假结婚及协助他申请单程证来港定居。

  第二宗个案涉及三十一岁的内地男子陈建军,他承认一项串谋欺诈及两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入狱十二个月。其二十五岁的假妻子,香港居民梁嘉仪则承认两项串谋欺诈的控罪,被判监十六个月。

  陈承认以人民币五万元的代价与一名香港居民梁假结婚,以便申请每次访港九十天的签注来港寻找工作。陈于二○○五年七月与其假配偶在香港结婚。在「假结婚」后,陈于每次来港时,皆向入境管制人员虚称探望其妻子。

  梁承认为了获得金钱报酬,分别于二○○五年与陈及另一内地男子假结婚。该名内地男子已于本年二月被判入狱。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本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反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骗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任何人士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亦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2007年4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