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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务局局长谈管治及政治发展委员会会议讨论内容(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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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想问有提到有很多准则?你颇强调现在(委员会内)对于立法会功能组别方面未有共识,是否基本上可以排除二○一二年双普选的方案是不可能会在绿皮书中出现?

政制事务局局长:在这个阶段,特区政府是不会排除任何方案的,我们只不过是如实地向各位传媒代表交代我们今日的讨论。今日比较有多些进度的就是行政长官普选的产生办法和建基于《基本法》成立一个提名委员会的基础。但至于立法会如何达至普选,我们在年中发表绿皮书之前,还有两三个月的时间,我们会尽量争取将这些分歧收窄,但不少委员都看到我们在行政长官落实普选这方面,能够达成共识的机会比较大些。所以不少委员都认同应该先易后难,(普选)特首先行,立法会的普选随后,大家有一套这样的意见;不过到目前我们未有一个定案。

记者:是否可以预期到,二○一二年双普选,以目前的进度,是不可能会在绿皮书中出现?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想在这两、三个月,我们会先多些听意见,尽量与不同的团体、不同的(策发会)委员、立法会内外都多讨论,我们在发表绿皮书的时候会比较明确些。今日我们就行政长官普选方面有多些进度,立法会的普选模式是依然要争取。

记者:可否再详细讲讲有关民主程序是甚么意思?因为刚才佳叔(刘教授)说并非纯粹「数人头」,是否表示取得足够的提名和门槛,光在数字上仍未足够,还有很多其他组合的规限,例如谭惠珠所提的,要在某个界别取得若干人数的支持等,是否这般复杂?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想,其实《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内订明,提名委员会要有广泛代表性,而提出的候选人应该经过一个民主程序,这是《基本法》本身的规定。我们接怎样去体现这套规定,怎样将《基本法》附件一的行政长官选举的产生办法达至普选的一步,我想在未来的一段日子,大家是要商量的。今日有委员提过,说要体现这个民主程序,他们问是否有意参选的候选人,都应该与这个将来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提出他们的政纲,让这些委员代表不同的界别去审议一下这些候选人是否值得支持。我想在未来的一段日子,我们要就好几方面的意见,大家去研究,大家去探讨。

记者:是否只提政纲,而不是与谭惠珠的方案扯上关系?

政制事务局局长:提政纲只是其中一个意见。有很多委员,包括谭惠珠委员都提出了不同的提名门槛。有人说最高不要高过百分之一;有人说既然是第一次在香港进行特首的普选,不如我们不需要太多候选人出来参选,或者几位便足够了;亦有人提出在外国,譬如在英、美的地方,主要在普选(中参选)的都是两大党或两大党的代表。我想这些是我们将来去定在《基本法》之下成立的提名委员会和提名的程序所要考虑的因素。

记者:想问你提到(委员会)的最后一次会议在六月底召开,但直至现在很多方面仍未得出有共识的方案或主流方案。你会否期望到时会有一个主流方案出来?现在有甚么部署?会否帮他们(委员会)做到得出一个主流方案?会否如李卓人所讲,你们自己糅合所有不同的意见,然后归纳三类方案出来?最终的做法会如何?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想,简单答你的问题,我们在发表这绿皮书之前,我们会尽量将不同党派、团体和人士所提的意见的分歧收窄一些,接我们会有三个月的谘询期。在绿皮书发表了之后,我们在社会上,在市民当中,在不同的界别有比较广泛的讨论。讨论完之后,我们才会看到底有没有基础和机会可以糅合出一套主流意见。在未来的一段日子,有很多互动的过程。现在与策发会不同的委员和不同的党派是有互动的,到我们开展绿皮书的公众谘询时,便会与香港社会、与市民有更加直接的互动。

记者:到时在政改绿皮书中所提出的方案,会否必须是曾有人在策发会内提出过的?而从来没有人提出过的方案,你们会否自己处理,根据自己的准则去决定这些方案如何处理下去?如果是的话,会根据甚么准则?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草拟政制发展绿皮书,是会建基于过去一年多策发会的讨论,当然并不是局限于策发会的讨论这个范围。在同期间,我们在立法会都有很多次在政制事务委员会开过会,不同的议员都有提出意见。所以我可以估计得到,现在我们将不同的意见、建议和方案归类,其实已经是很包罗万有的。在现阶段,我看不到特区政府要自己特别提另一套方案出来,因为现在提出来的形形式式的方案的涵盖面已经很阔,宏观的有、微观的亦有。所以建基于过去一年多在策发会的讨论,我们应该有足够的材料、足够的基础来写出这绿皮书的。但是发表了绿皮书之后,大家给多少意见,我们便要小心去研究和总结。做完这三个月的公众谘询之后,看看有没有机会可以结合到一个主流的意见。

记者:局长,你刚才谈到糅合三个方案的准则包括要市民广泛支持、要有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支持,再由中央审慎考虑。如果再出现二○○五年的情况,即立法会与市民的民意不相符,政府会如何考虑和平衡?在糅合三个方案的过程中,是否已经会考虑中央的意见?

政制事务局局长:在特区政府方面,我们一直强调在立法会内外,我们都要有足够支持才可以能够实行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普选。如果你提及二○○五年(政府提出有)关○七年行政长官的选举和○八年立法会的组成(的方案),当年我们确实有六成市民支持,不论是政府自己做的民调或者各大院校做的民调,都是反映这个情况的。而在立法会之内,我们亦有超过半数的议员支持,我们有三十多票,争取多几票我们便可达至三分之二的准则。做二○○七/○八的方案其实是相对应该没有那么复杂,但如果落实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普选,因为这影响了香港政制的长远发展,大家的意见是比较强烈的。所以我们绝对不会低估今次要达至共识的难度。但(得到)立法会三分之二的议员支持和香港市民的认同,两者缺一不可。

(待续)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07年4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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