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捡获怀疑走私猪肉(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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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及海关今早(四月十三日)进行联合行动,捡获约一百公斤怀疑走私猪肉。
今早约六时,食环署及海关人员在落马洲管制站截查一辆私家车,在车上捡获一批没有生证明书的猪肉,该批猪肉分别藏于五个胶袋内。
行动中有一名男子被捕,现正协助调查。
食环署发言人说,根据《公众生及市政条例》下的《进口野味、肉类及家禽规例》,任何人士不得在没有官方证明书的情况下输入野味、肉类、家禽或违禁肉类,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士企图进口或出口未列载货舱单货物,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他说,食环署会继续密切监察于本港零售层面出售的肉类及采取严厉执法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
他说:「任何人士如对零售商出售的肉类有所怀疑,应立即致电本署热线二八六八 ○○○○。」
完
2007年4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