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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四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谨动议二读《能源效益(产品标签)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透过立法推行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为消费者提供耗能产品的能源效益资料,藉此鼓励市民使用具能源效益的产品。
过去十年,本港最终使用层面的能源消耗总量平均每年以1.2%的幅度增加。在二零零四年,本港总用电量达392亿度电,其中95亿度电(即约24%)属于家用电器。使用具能源效益的电器可大幅节省能源,有助减少温室气体及其他空气污染物的排放。
机电工程署(机电署)自一九九五年开始推行自愿参与的能源效益标签计划,至今合共涵盖18类耗能产品。虽然机电署会继续向市民及业界推广这项自愿参与的计划,但单纯推广及宣传已不可能大幅提高现有自愿参与的标签计划的市场渗透率。因此,我们有必要透过立法推行强制性标签计划,为消费者提供有关指定产品的全面能源效益资料,让他们可选择能源效益较高的产品。
政府建议在首阶段把空调机、冷冻器具及悭电胆纳入强制性标签计划内。这些产品占本港住宅每年用电量70%以上,而且在自愿参与的标签计划早期已被纳入该计划中,市场渗透率亦属较高。
政府在二零零五年七月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征询市民对建议强制性标签计划的意见。在收到的意见中,绝大部分对建议的强制性标签计划表示支持,并认同这项计划有助善用能源,方向正确。政府就立法建议谘询了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委员不反对有关建议。政府亦有就建议谘询其他相关委员会和业界代表,他们均表示原则上支持,并认同计划能促进能源效益。
政府在参考强制性标签计划首阶段的结果和节省的用电量后,会把强制性标签计划扩展至其他电器。政府亦会就日后的扩展计划充分谘询市民和业界。
主席女士,提倡节约能源是要改善空气质素及减低室气体,这是其中一项主要措施。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能鼓励市民选购及使用具能源效益的产品。希望各位议员支持条例草案。
多谢主席女士。
完
2007年4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