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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行动拘非法劳工和雇主共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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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工处和警方在过去三天进行联合行动,突击巡查怀疑雇用非法劳工的场所,共拘捕13名怀疑非法劳工和九名雇主/工作场所负责人。

  劳工督察和警务人员在九龙和新界多处地点,包括观塘、新蒲岗、旺角、荔枝角、葵涌、荃湾、粉岭及上水,共巡查了47个怀疑有非法劳工的地点。

  该13名被捕的怀疑非法劳工,其中有七人在零售店担任售货员,而余下的六人则在食肆担任杂工或清洁工。

  在这些怀疑非法劳工中,有11人持有有效双程证、一名逾期居留,而余下一名则未能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他们主要来自广东省。

  九名涉嫌雇用非法劳工的雇主或有关工作场所的负责人则被带返警署协助调查。

  劳工处发言人说:「雇用非法劳工属严重罪行,初犯者也会被判处三个月监禁。在2006年,有108名雇主因雇用非法劳工而被法庭判处即时监禁,所以雇主切勿以身试法。」

  发言人表示,截至今日为止,劳工处在今年与其他执法部门进行了65次联合行动,该处会继续加强打击非法雇佣活动,以保障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

  劳工处亦呼吁市民举报非法劳工活动,致电该处投诉热线2815 2200提供资料,所有举报的资料均会保密处理。



2007年4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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