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三名董事获政府再度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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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再度委任张建东先生、范鸿龄先生和方侠先生出任香港交易及结算所(香港交易所)董事会成员,任期两年。
财政司司长唐英年公布上述委任时说:「香港交易所董事会成员的任命对保障公众利益至为重要,张建东先生、范鸿龄先生和方侠先生均为金融服务业极具经验的杰出人士,备受业内人士尊重,我们很高兴他们愿意再度出任董事一职,以示他们对服务公众的承诺。」
张建东先生为退休会计师,曾于二零零三年一月至二零零五年四月期间出任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委员会主席,出任香港交易所委任董事至今已两年。
范鸿龄先生现为中信泰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他曾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非执行董事八年,并出任香港交易所委任董事超过三年。
方侠先生现为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资深顾问,出任香港交易所的委任董事至今已四年。
香港交易所董事会成员包括不多于六名由股东选出的董事、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和不多于六名由财政司司长委任的董事。其他财政司司长委任的董事为夏佳理先生、史美伦女士和郑慕智先生。
唐英年说:「我们相信所有董事将合作无间,致力维护香港交易所和大众整体的最佳利益。」
有关的委任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作出。该条例连同香港交易所组织章程,赋予财政司司长权力,在信纳以维护投资大众的利益或公众利益而言是适当时,可委任不超过六人为香港交易所董事会成员。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63(2)(a)条,香港交易所须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原则而行事,尤其须顾及投资大众的利益。
完
2007年4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