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登三条联合国制裁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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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宪报刊登《2007年联合国制裁(科特瓦)规例》,《〈2006年联合国制裁(科特瓦)规例〉(废除)规例》及《2007年〈2005年联合国制裁(利比里亚)规例〉(修订)规例》。
政府发言人说:「《2007年联合国制裁(科特瓦)规例》及《〈2006年联合国制裁(科特瓦)规例〉(废除)规例》为实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727号决议所施加的制裁。」
《2007年联合国制裁(科特瓦)规例》延长对科特瓦的制裁措施,包括供应军火及相关物资;提供关于军事活动的意见、协助或训练;进口未经加工钻石;金融及入境制裁。
因应2007年规例的订立,《2006年联合国制裁(科特瓦)规例》(第537AA章)于同日予以废除。
《2007年联合国制裁(科特瓦)规例》将于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午夜届满。
政府发言人说:「至于《2007年〈2005年联合国制裁(利比里亚)规例〉(修订)规例》,则是实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731号决议。」
《2007年〈2005年联合国制裁(利比里亚)规例〉(修订)规例》延长对利比里亚的制裁,包括供应武器及弹药;提供有关技术训练及协助;输入未经加工钻石及入境制裁。
上述修订规例有关输入未经加工钻石的条文将于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九日午夜届满。其他条文会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午夜届满。
完
2007年4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