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雇主被追讨强积金欠款
************
************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今日(四月三十日)代2名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向2名雇主追讨港币37,000余元的强积金欠款。
在今日审裁处的聆讯中,两名与讼人,包括威皇工业有限公司及简日逢经营的日升建筑机械公司,均同意雇员申索的金额。审裁官下令各与讼人须分别向积金局支付港币27,047.06元及10,456.92元,有关款项包括与讼人拖欠雇员的强积金供款,以及根据强积金条例计算的附加费。
审裁官又下令威皇工业有限公司须支付因拖欠供款而被积金局征收的罚款港币5,000元。
积金局在收到欠款后,会尽快把款项拨入雇员的强积金帐户。审裁官下令与讼人分别支付港币136元及190元,作为处理入禀个案的费用。
完
2007年4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