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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香港艺术发展局艺术范畴代表推选活动明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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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事务局将于明日(五月二日)展开香港艺术发展局(艺发局)指明艺术范畴第一阶段代表推选活动。
 
  民政事务局发言人说:「本届艺发局成员任期将于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届满。根据《香港艺术发展局条例》(第472章),行政长官可委任最多十名由指明艺术范畴提名的人士为艺发局成员。该十个艺术界别包括艺术行政、艺术评论、艺术教育、戏曲、舞蹈、戏剧、电影艺术、文学艺术、音乐和视觉艺术。在今次推选活动中当选者,将会由行政长官考虑委任为未来一届艺发局的成员,任期由二○○八年一月一日起,最长三年。」

  发言人表示,艺发局艺术范畴代表推选活动的首阶段,即推选代表组织成员登记至为重要,因为只有成功登记成为艺术范畴推选代表组织成员的团体及个人艺术工作者,它们的成员/他们自己才可以参与在随后阶段举行的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选和投票活动。

  首阶段的推选活动于二○○七年五月二日至六月五日举行。有关申请指引及登记表格可于下列网站和地点索取:

网站:
http://www.hab.gov.hk
http://www.lcsd.gov.hk
http://www.hkadc.org.hk

地点:
民政事务局文化事务部、艺发局、香港演艺学院、香港艺术中心、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的文娱中心、博物馆和主要图书馆、各区民政事务处的谘询服务中心

  合资格的艺术团体和个人艺术工作者,须于二○○七年六月五日(星期二)下午五时前向民政事务局委托的推选代理「灵思公共关系有限公司」递交申请登记表格。

  发言人指出,曾参与上一届的推选活动,并已在二○○四年八月十三日宪报第5143号刊登为指明推选代表组织成员的艺术团体或个人艺术工作者,除非希望更新其资料,或更改其于二○○四年登记的所属艺术范畴,否则无须重新登记。其他团体和个人艺术工作者,则必须递交申请。

  他补充,首阶段推选代表组织成员登记结束后,当局将于宪报刊登推选代表组织成员名单。民政事务局随后会进行下一阶段的选民登记工作。

  今年的推选活动将分下列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合资格团体/个人艺术工作者登记成为所属艺术范畴的推选代表组织成员(由二○○七年五月初至六月初)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暂定由二○○七年六月尾至七月尾)
第三阶段:提名有关艺术范畴的候选人(暂定由二○○七年八月中至八月尾)
第四阶段:竞选及投票(暂定由二○○七年九月初至九月尾)



2007年5月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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