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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五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郑家富议员的提问所作的答覆:
问题:
关于公共交通工具的票价调整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根据哪些原则审批公共交通机构的调高票价申请,而在过去十年,有否拒绝任何这类申请;如果有,请列出每宗申请所涉及的机构及拒绝申请的原因;
(二) 过去十年,有否以其最大或唯一股东身份,指示或要求地铁有限公司和九广铁路公司(「两铁」)按通缩情况调低票价;如果有,请提供有关的详情;如果没有,原因是甚么;及
(三) 有没有计划长期保持其在两铁的大股东身份,以保留对牵涉重大公众利益的票价厘定等事宜的影响力;如果没有,有关的详情是甚么?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当局处理公共交通营办商的调整票价申请时,会考虑一篮子的因素,大致包括营办商的经营成本和收益的变动、营办商的财政表现、市民的接受程度和负担能力;以及服务的质和量等。就专营巴士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二○○六年一月十日通过了新的巴士票价调整安排,加入一个方程式作为新增的因素,使巴士票价能因应当前经济情况而上下调整,并提高票价调整的客观程度。
运输署在过去十年处理各类型公共交通工具的加价申请时,曾经拒绝了17个涉及34条专线小巴路线的加价申请。该署当时考虑到有关路线的财政状况能继续支持服务营运,故此没有批准加价。
至于铁路方面,由于铁路营运涉及庞大的资本性投资,因此两间铁路公司一直以来在法例或营运协议下有厘订票价的自主权,在调整票价时并不需要向政府申请。在一九九七年至二○○六年期间,九广铁路公司(九铁公司)及地铁有限公司(地铁公司)均曾于一九九七年调高票价,其后一直因应社会及经济情况冻结票价至今。
(二) 政府一向有提醒铁路公司在厘定票价时,应考虑市民的接受程度,并在其营运情况及市场竞争方面作出平衡。政府亦有鼓励各公共交通营办商,包括两间铁路公司,因应其个别营运情况提供优惠乘客的措施,以减轻市民的交通支出。地铁公司和九铁公司皆享有厘定票价的自主权。基于自由营商的精神及制度,制订票价乃公司的商业决定,政府不会作出指令。事实上,两间铁路公司均按审慎商业原则运作,而且有独立的董事会及专业的管理层负责公司运作,使它能够在提供有效率服务之余,不需要动用公帑补贴其营运,从而保障整体社会及市民的利益。
(三) 政府在二○○○年地铁公司上市时保证,将继续作为该公司的主要股东,于上市日起最少20年内继续在法律及实益上持有该公司普通股本不少于百分之五十及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的投票权不少于百分之五十。这项保证不会因两铁合并而改变。上述保证反映政府对持续发展铁路系统的承诺,亦可以向本地及海外投资者以及信贷评级机构显示政府支持地铁公司继续提供优质铁路服务,扩展运输基建的决心。政府的支持对维持公司的信贷评级十分重要,可以减少公司的信贷成本。政府目前持有地铁公司约百分之七十六的股权。至于九铁公司方面,政府目前无意在两铁合并后改变其作为九铁公司唯一股东的现状。
事实上,两间铁路公司皆有厘定票价的自主权,亦需以审慎商业原则运作。票价的调整是两间公司的商业决定,并由其董事局/管理局负责审批,而并非由大股东决定。
完
2007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