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辩论《2007年收入条例草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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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今日(五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辩论《2007年收入条例草案》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谨动议二读《2007年收入条例草案》。
为实施二○○七/○八年度财政预算案所提出的建议,我们今天向立法会提交两条条例草案。第一条是《2007年收入条例草案》。
本条例草案的目的,是修订应课税品条例(第109章)及印花税条例(第117章),以落实二○○七/○八年度财政预算案所公布的其中两项税务宽减建议。
条例草案的第一项建议,是把酒精浓度不超过30%的非葡萄酒酒类饮品从价税率,由现在的40%调低至20%;以及把葡萄酒的从价税率,由现在的80%调低至40%。我们估计有关措施会令政府每年收入减少约3亿5,000万元。
我们认为,调低有关税率会有助本地餐饮、旅游以至批发零售酒类饮品行业的发展,也令市民大众受惠。
条例草案的第二项建议,是把价值100万至200万元物业的买卖印花税,由现时按物业价值百分之零点七五的税率征收,调低至定额100元,即与现时100万元以下物业的买卖印花税一样。
我们估计,这措施每年可惠及约30 000名置业人士。估计政府每年的收入会因而减少约2亿5,000万元。
条例草案内的两项建议,已经根据《2007年公共收入保障(收入)令》,于2月28日上午11时开始实施。该命令使这些建议具有最长为期4个月的法律效力。换言之,如果本条例草案未能于今年6月28日之前获得通过,这些建议便会于该日终止生效。因此,政府希望立法会尽快审议及通过《2007年收入条例草案》。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女士。
完
2007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