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收回大窝口工厂大厦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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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今日(五月三日)展开收回大窝口工厂大厦单位行动,过程顺利,成功收回所有单位。
房屋署物业管理总经理(葵青、荃湾及离岛)姚邓季先说:「我们对今日收厂行动的进展感到满意,并多谢各租户充分合作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协助。」
她说:「房屋署收回所有单位后,已点算及登记留在单位内的机器及财物,租户必须于五月十六日前到办事处安排取回。」
她呼吁合资格的租户尽快申请领取相等于七至十年租金的特惠津贴。是次发放的特惠津贴总数为四千二百万元。
除获发放特惠津贴,租户如租用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辖下的其他厂厦,已获新租约三个月的免租期,如他们租用私人厂厦,亦已获得一笔过的现金津贴。
自二○○五年四月宣布大窝口工厂大厦的清拆计划,房屋署先后推出17次局限性投标共439组厂厦单位及12次公开投标共370组厂厦单位,供受影响租户竞投。
大窝口工厂大厦于一九六一年至一九六六年间落成,包括一座四层高、一座五层高及一座七层高大厦,皆没有升降机设备,三座合共有1035.5个工厂单位,每个标准单位的面积为18平方米或24平方米。
有鉴于大窝口工厂大厦结构日趋恶化,空置率很高,维修及管理费用高昂,不合成本效益,房委会策划小组委员会于二○○五年三月初通过计划清拆大窝口工厂大厦。
为回应租户的要求,房屋署一再延迟收回工厂日期,由最初的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先后延迟两次至今天。收厂日期自二○○五年四月宣布起计相差两年,租户已获相当充裕时间筹备搬迁。
姚邓季先说∶「厂厦收回后,该地段将交还政府处理。」
完
2007年5月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