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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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五月七日)宣布委任陈美兰女士为区域法院法官,任命由二○○七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委任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陈美兰女士的简历如下:
一九五六年在汶莱出生。一九八○年及一九八一年分别取得香港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八三年在香港、一九八七年在英格兰及威尔斯以及一九九一年在新加坡获事务律师资格。一九八三年起私人执业。
完
2007年5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