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语文能力评核公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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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考评局)今日(五月七日)以邮递方式,把二○○七年二月教师语文能力评核的成绩通知书送交各考生。

  在二○○七年二月举行的教师语文能力评核,参加英文科评核的考生有1836人,另有2209人参加普通话科评核。

  二○○七年二月教师语文能力评核结果如下:

英文科:
       考生人数   成绩达到三级或以上
              的考生人数及百分比
阅读     1125   886(78.8%)
写作     1335   511(38.3%)
聆听     1155   929(80.4%)
口语     1311   626(47.7%)
课堂语言运用  440   408(92.7%)

普通话科:
       考生人数   成绩达到三级或以上
              的考生人数及百分比
聆听与认辨  1425   565(39.6%)
拼音     1392   787(56.5%)
口语能力   1249   445(35.6%)
课堂语言运用  513   428(83.4%)

  考评局于今日以邮寄方式,把成绩通知书发给个别考生。预计考生可在二○○七年五月八日收到通知书。若考生在五月九日(星期三)仍未收到有关通知,可与考评局联络(电话:2239 2771)。

  评核报告将于二○○七年六月底在考评局网页(http://www.hkeaa.edu.hk)及教统局网页(http://www.emb.gov.hk)发布,报告分析考生的表现,并说明考生表现出色的强项以及有待改善的地方,供考生、学校及师训机构参考。另外,评核试卷、聆听评核光盘、建议答案及评核报告,亦将于二○○七年六月底发售。

  考生如欲覆核成绩,可于评核结果公布后的七天内(即二○○七年五月八日至十五日)办理申请手续。提出覆核成绩者,将会在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或以前接获覆核结果。

  至于未能如期在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或以前达到语文能力要求的英文科/普通话科教师,假如有意在日后任教该语文科目,仍可透过评核及/或豁免达到语文能力要求。下一次教师语文能力评核将于二○○八年二月举办,有关细节将于二○○七/○八学年的通函内公布。



2007年5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