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司机在反酒后驾驶行动中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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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一月十四日至昨日(一月十七日)进行一项打击酒后驾驶的全港性执法行动,拘捕了四名司机,他们涉嫌干犯与酒后驾驶相关的罪行。
警方于为期四日的「QuickChaser」行动中,向一千八百七十一名司机进行测试。其中五人因未能通过检查呼气测试而被拘捕,四名被捕人士其后亦未能通过举证呼气测试或拒绝进行举证呼气测而将会被控以有关罪名。
自从二○○九年二月九日新法例实施至昨日为止,警方在随机呼气测试行动中共向十五万二千七百零二名司机进行呼气测试。其中七百一十一人被发现体内的酒精含量超出订明限度或拒绝测试而被拘捕。至今已有六百二十九人被控以有关罪名。
警方提醒司机饮酒后切勿驾驶。违例者最高可被判入狱三年、罚款二万五千元及记十分违例驾驶记分。
新法例亦加重了酒后驾驶违例事项的刑罚,违例者首次被定罪会被取消驾驶资格不少于六个月,再犯会被取消驾驶资格不少于两年。违例者必须参加驾驶改进课程,才可再获发驾驶执照。此外,被检控人士亦可能不获保险赔偿。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十二号
完
2011年1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