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就「针对行政长官及公职人员的暴力行为」辩论的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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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三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针对行政长官及公职人员的暴力行为」辩论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特区政府一向尊重市民和平集会和游行、及发表意见的权利。

  我相信一般市民都同意警方在便利游行人士表达意见的同时,也有责任确保公众秩序和公众安全,并须取得平衡,兼顾其他人使用公众地方的权利及安全。而示威游行人士向公众表达诉求,亦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和社会秩序,在和平、安全的原则下进行。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昨天行政长官在出席一项公开活动时受到示威人士冲击,身体受到撞击,其后因感到痛楚而到医院接受检查。特区政府强烈谴责任何形式的暴力行径。

  当公众安全及秩序受到威胁或发生暴力事件时,警方必定会采取果断及有效的行动,维护法纪。我们绝不容忍任何暴力或刑事行为发生。事件目前正由警方跟进。

  我在此可以向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作公开的声明,警方一定会公平和公正调查这件事,依法处理。

  事实上,过去一段时间,个别立法会议员在议会内由语言到肢体的粗暴行为,有越演越烈的趋势。不幸地,这种暴力政治文化正逐渐向议会外蔓延。

  近日更有个别议员向出席立法会会议的官员投掷物件。这些如此具威吓和暴力的行为,足以构成人身伤害。针对这种暴力政治文化,政务司司长已在本年二月二十四日致函立法会主席,促请主席尽快处理有关问题,确保出席立法会会议的公职人员的人身安全。如果立法会不采取有效行动,特区政府会考虑将早前在议事厅发生的事件转介相关部门跟进。

  正如政务司司长今早提及我们特别忧虑的是,这些暴力手法对年轻一代会带来极其不良的影响。我们明白,政府施政有不断改善的空间,可以更好地回应社会的诉求。但是,我们绝不认同以肢体冲击甚至暴力的方式去表达诉求。

  多年来的经验显示,社会上绝大部分的市民都认同要以理性、平和的方式表达诉求。尊重他人、以理服人是香港社会普遍认同的核心价值,也是一个公民社会的基本特质。如果我们姑息暴力,就是容忍这种核心价值不断受到冲击。

  政务司司长已经讲得很清楚──这已经不单是个人的人身安全问题,而是关乎社会必须坚守的底线和价值观,关乎我们希望香港应该是一个怎样的社会。为了香港,为了下一代,我们呼吁立法会和社会一起努力,尽快纠正这种歪风,否则会令香港的法治受到冲击,文明形象和国际声誉受损,也对年青人造成极坏的影响,令人误以为暴力手段是可以接受、可以解决问题的!

  多谢主席。



2011年3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