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度委任消费者委员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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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九月三十日)宣布再度委任何沛谦为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副主席,任期两年,由二○一一年十月七日起生效。
何沛谦是资深大律师,自二○○三年一月一日起出任消委会委员,并于二○○七年十月七日获委任为副主席。
政府发言人说:「何沛谦一直积极与消委会的工作,并致力协助消委会主席带领消委会。我们相信,凭借何沛谦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社会服务经验,定有助消委会在推动保障消费者方面的工作。」
再度委任的告示今日于政府宪报刊登。
完
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