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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就《2012年拨款条例草案》二读辩论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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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2年拨款条例草案》二读辩论的致辞全文:

主席:

财政预算案内提及的企业支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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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应外围经济环境不明朗,财政预算案公布了多项扶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的措施,协助业界渡过难关。

「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推出「特别优惠措施」

  首先,为协助业界应付可能出现的信贷紧缩而带来的资金周转问题,财政预算案建议在现时的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的「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推出「特别优惠措施」,以低担保费提供八成信贷担保,申请期为九个月,政府会提供一千亿元的总信贷保证额。我们相信措施能够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适时和适切的支援,业界亦表示支持这项建议。我们已经于三月二十日谘询了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在委员的支持之下,我们将会于四月谘询财务委员会,目标是于今年五月推出「特别优惠措施」。

减收进出口货品报关费百分之五十

  此外,因应欠佳的外围经济环境对本港货物贸易而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建议将进出口货品报关费减半,以纾缓业界当前所面对的经济压力。有关建议已于上月二十一日获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的支持,我们会继续余下的法律程序,目标是在今个立法年度内将相关的修订条例提交立法会审议和通过,以期尽快实施这项减费建议。

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信保局)的措施

  另一方面,信保局已于本年二月六日为中小企推出优惠保单条款,提供保费折扣;以及放宽已于去年三月实施的保单伸延条款,使出口信用保险服务能够涵盖香港出口商在海外或内地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与其买家的交易。

  有关措施自上月推出之后,深受业界的欢迎和支持。信保局已为超过二百名合资格的保户批出中小企保单条款的批单。

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的「专项基金」

  国家「十二五」规划强调扩大内需及产业升级转型。为协助香港企业把握国家「十二五」规划的机遇,拓展内地市场,我们建议成立一项十亿元的「专项基金」,帮助香港企业透过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开拓及发展内地市场。

  我们建议「专项基金」分为两部分,分别向个别企业和非分配利润组织提供资助。「专项基金」的申请期预计为五年。我们早前谘询了业界的意见,并制定了执行细节。我们计划于二○一二年五月向立法会财委会提交拨款申请,并于年中推出基金。

优化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

  创新及科技基金下的「小型企业研究资助计划」专为中小企的研发活动提供资助。

  我们建议于本年四月推出一系列的措施,包括:

(一)把每个项目的资助上限,由现时的四百万元提高至六百万元;

(二)计划将涵盖已获创业资金投资的公司;以及

(三)扩大资助范围,以促进商品化工作,将包括工业设计、原型测试和认证、临前试验等。

优化投资研发现金回赠计划

  至于为提升企业的科研文化而设的「投资研发现金回赠计划」,我们亦已经将现金回赠水平增加两倍,由百分之十增加至百分之三十,以鼓励公司包括中小企,增加研发投资。

继续恒常的支援措施

  除了上述新增和优化的企业支援措施外,我们会继续推行多项恒常措施。创新及科技基金和五个研发中心将会继续协助企业进行研发,并将大学和研发中心的研发成果商品化。

  工业贸易署(工贸署)亦会继续推行各项计划,包括

(一)「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以协助企业向参与计划的贷款机构取得贷款;

(二)「中小企业发展支援基金」,以资助非分配利润组织,推行有助提升香港整体或个别行业的中小企业的竞争能力的项目;及

(三)「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以透过资助企业参加展销会及在贸易刊物或合资格贸易网站刊登广告等,协助企业开拓内地和海外市场。

  由于「中小企业信贷保证计划」、「中小企业发展支援基金」和「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深受中小企业的欢迎,我们已于二○一一年七月获得立法会财委会的批准,就信贷保证计划大幅增加承担总额,由二百亿元增加至三百亿元。另外,两个基金亦增拨十亿元,把总承担额由二十七亿五千万元增加至三十七亿五千万元。

对内地港资企业的支援

  有议员亦提及政府对内地港资企业的支援。

  港商在内地特别是广东省投资设立大量工厂,从事不同种类的制造业,当中不少涉及加工贸易。「十二五」规划强调扩大内需及升级转型。李克强副总理在去年八月访港时亦重申,中央支持在内地的港资加工贸易企业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就此会继续保持加工贸易政策基本稳定,建立健全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便利化机制,鼓励港资来料加工企业转型升级。

  特区政府一直透过不同的渠道,包括「支援加工贸易专责小组」,了解业界就港资企业转型升级、开拓内销的关注及建议。我们亦与内地不同部委就有关议题保持紧密联系,反映港资企业对在内地营运的关注和意见,及商讨支援业界的措施。工贸署及不同机构如香港贸易发展局和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等,亦为港资企业提供内地市场资讯,及提供技术升级、提升管理、品牌发展及开拓市场等支援服务,及举办相关的推广活动。

  我们会继续以上的工作。此外,特区政府驻内地经济贸易办事处,将会于今年与其他支持机构如商会等,在其覆盖范围内的城市举办「香港周」活动,以宣传香港品牌及协助港商拓展内销。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CEPA)进一步开放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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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员亦提到CEPA的发展。

  内地与香港于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签订了《CEPA补充协议八》。《CEPA补充协议八》的签署,落实了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去年八月访港期间宣布于年内签署CEPA第八份补充协议的目标,亦进一步加强两地的经贸合作和交流。

  新协议共有三十二项服务贸易开放和便利贸易投资的措施,当中包括十六个服务领域的二十三项开放措施;以及加强两地在金融、旅游和创新科技产业等领域的合作。整体而言,新开放的措施有助提升香港服务提供者(包括中小企业)在内地的竞争优势,有利于推动两地长远的经济发展。

  我们会因应业界发展需要,继续通过CEPA扩大服务贸易开放程度,拓展合作领域,以促进两地经济融合及共同持续发展。

  在落实CEPA的工作方面,我们亦会继续与中央及省市有关的单位保持紧密联系,积极跟进及协助业界处理在内地利用CEPA优惠措施时遇到的问题,同时透过举办宣讲会/研讨会,让业界更了解CEPA及相关配套政策。

  主席,以上一系列的措施有效提升香港的整体竞争力,使香港的经济得以持续健康地发展,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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