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四题:大角咀铁路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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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美芬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邱腾华的答覆:

问题:

  本人近日收到不少大角咀奥运站附近居民的投诉,指该区屋苑帝柏海湾及柏景湾对开的港铁东涌线及机场快线路段,由于属于露天设计,而且未有任何隔音屏障设施,列车驶经上述路段时发出过量噪音,令旁边的居民多年来饱受滋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除东铁线外,现时共有多少铁路路段属于露天设计而又接近民居;过去3年,当局共收到多少宗露天铁路路段旁的居民就铁路行车噪音作出的投诉;

(二)现时当局按何准则要求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下称港铁公司)在邻近民居的露天铁路路段加建类似东铁线旺角染布房街一段的半封闭式隔音屏障,抑或全封闭式隔音屏障,以减低噪音;政府现时有否规定港铁路轨与民居之间的距离;及

(三)环境保护署有否派员前往奥运站柏景湾附近的露天铁路路段旁量度噪音;若有,数据为何;政府有否计划要求港铁公司在上述路段设置全封闭式隔音屏障;若有计划,是否知悉该项工程的时间表为何?
答覆

主席:

(一)不包括东铁线及轻铁,港铁公司铁路沿线属露天轨道或高架桥设计而附近又有居民的共有八段。详情列于附录。

  过去3年,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接获有关铁路列车行驶时发出噪音的投诉数字从2009年至2011年分别为25宗、30宗及28宗。

(二)《噪音管制条例》下的技术备忘录规定铁路列车噪音的标准,按地区对噪音感应程度分为三个级别,在早上7时至晚上11时的标准分别为60分贝(A),65分贝(A)或70分贝(A)。一般来说,郊区住宅的标准是60分贝(A),市区住宅的标准是70分贝(A)。晚上11时至早上7时的标准是相关的日间标准扣减10分贝(A)。

  为符合上述铁路列车噪音的法定标准,视乎情况港铁公司可能须要采取消减噪音措施,但《噪音管制条例》没有规定铁路与住宅相隔的距离或是指定铁路的隔音屏障设计。港铁公司可以按需要选择合适的措施。

  所有新建铁路,在规划时必须按《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的要求,透过良好设计和适当消减噪音措施,使铁路列车在运作时符合《噪音管制条例》规定的噪音标准。

  至于运作中的铁路,环保署若发现港铁列车噪音超过《噪音管制条例》的标准,便会要求港铁公司作出改善。在收到有关投诉时,环保署会要求港铁公司因应每个个案、不同路段的实际情况、可用的技术,以及实地环境,尽量采取各项实际可行的措施,尽量减低列车行车时发出的声响。当中包括定期打磨轨道及车轮、维修列车及路轨、使用轨道及车轮润滑剂、调校行车模式及在可行的情况下减慢车速、在车轮加装减音装置、在所有可供焊接的路轨接口上焊接以减低车轮在轨道上行走时所产生的声量、以及兴建隔音屏障等不同方法,减少铁路运作发出的噪音。

  然而,由于一些铁路线(如东铁线、荃湾线、观塘线及港岛线)在《噪音管制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生效前已建成,要为这些铁路加建减音设施存在一定的实际困难和限制。故此《噪音管制条例》第37条亦订明,条例适用于港铁公司,但必须以实际可行和符合该公司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能或行使法律所委予的权力或职责为限。

(三)至于大角咀奥运区一带的露天铁路轨道,因应居民早年的投诉,环保署曾在多个地点作出调查。环保署在2003年发现奥运站以北博文街一带旧有楼宇晚上的铁路列车噪音,超过上述法定标准。为减低行车声响,港铁公司已透过打磨轨道、减速以及于2010年年底在奥运站以北加设隔音屏障,把噪音减至法定规限以下。环保署亦就居民投诉曾经在君汇港、维港湾和浪澄湾作出调查,没有发现超过上述标准的情况。至于该站以南的屋苑,包括帝柏海湾及柏景湾,在规划物业发展时,已透过平台、楼宇及座向设计,采纳了噪音缓解措施。环保署人员曾于2009年在最接近铁路的帝柏海湾第1座量度噪音,所录得的铁路列车噪音没有超过法定规限。该署上周再次在帝柏海湾量度噪音,亦没有发现超过标准。环保署会继续监察情况,检视港铁公司需否采取进一步的消减噪音措施。



2012年4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