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题:两电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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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甘乃威议员的提问和署理环境局局长潘洁博士的答覆:

问题:

  能源价格近年大幅上升,使本港的电费在未来有机会增加,市民有可能面对很大的电费增幅。新一届政府将于明年展开与两家电力公司(下称「两电」)就《管制计划协议》中期检讨及《五年发展计划》的谈判,与民生、环境和经济息息相关,影响香港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明年与两电进行《管制计划协议》中期检讨及订定《五年发展计划》的时间表,及政府建议的检讨内容为何;当局会否谘询公众对《管制计划协议》及两电《五年发展计划》的意见;当局会否公开本港电力市场的背景资料(包括未来10年全港售电量及最高电力需求的预测数据);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据报中电指由于特区政府在二○○八年与国家能源局签订的《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本港长期依靠内地供应天然气,燃料价格缺乏竞争力,本地电费将大幅提高,当局有否评估增加天然气作为发电燃料对两电在未来10年的固定资产投资有何影响;若有评估,详情为何;当局有否估计两电是否需要各自增建新天然气机组及输配电网络和涉及开支多少;若有评估,详情为何;以及《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内容对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有何其他影响;及

(三)当局会否参考外国电力市场的经验,提出新的条例草案,厘定电网拥有人对第三方租用输电设备所收取的费用,以落实电力市场厂网分家;当局曾否评估由政府直接投资两电全面联网设备的可行性,或直接投资在全港大厦安装节能设备,以减轻电费支出的可行性?

答覆:

主席:

  政府能源政策的方针,是要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稳定和价格合理,同时尽量减少能源生产和使用时对环境的影响。

  一直以来,政府沿用与电力公司签订的《管制计划协议》(《协议》),以规管电力市场。现行的《协议》于二○○八年签订,为期十年。在二○○八年签订协议时,由于政府大幅调低了两电按固定资产平均净值计算的准许回报率,市民因此每年可节省超过五十亿的电费开支。此外,《协议》亦在多方面作出改善,例如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收紧电费稳定基金的结余上限、加入新的排放表现挂机制,以及进一步推广能源效益等。

  电力供应是社会的重要基础建设,是쥝民生活的必要服务之一,而电费亦影响香港工商业发展及住户的日常开支。因此,政府在处理任何与电力有关的投资或电费检讨建议时,会在《协议》的框架下严谨把关。概括来说,我们的工作围绕两个层面和五个重点进行。

  第一个层面,是审核两电的五年发展计划。在独立能源顾问的协助下,我们从项目需要性、时间性及成本角度,小心审核两电提出的资本投资建议,目的是避免过大、过早、不必要或不合理的投资。

  第二个层面,是透过每年的电费检讨,审核两电的电费建议,确保电费维持在合理水平。我们会审视两家公司所提交的资本投资及营运开支项目,以及各项主要数据及论据,尽力将每年电力公司提出的加价建议中有不恰当的部分,从预算中剔除。

  我们针对的重点有五项:

  首先,是审视电力公司的资本开支,避免电力公司为了提高盈利,而作出过早、过大或不需要的投资。其中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我们将涉及104亿元投资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项目,从中电的二○○八至二○一三年发展计划中剔除。

  第二,是要求两电严格控制营运开支,做好成本控制,避免把不必要的营运成本转嫁予用户。

  第三,是审视两电的燃料价条款帐。在电费加价压力相对大的年份,我们会要求两电透过增加预测中的燃料价条款帐的负结余,以调低加幅,缓和加电费对民生和企业的影响。以二○一二年电费检讨为例,因应我们的要求,两电均同意透过增加燃料价条款帐的负结余,以纾缓电费升幅。中电及港灯预测二○一二年年底的燃料价条款帐结余,分别为负8亿元及负14亿元,有助减低燃料价条款收费的增幅。

  第四,是善用电费稳定基金。电费稳定基金的作用,是储存电力公司高于准许回报的收入净额,并在有需要时提供款项,以减低电费上调对用户的影响。

  最后,我们会留意电力公司于来年是否有额外的收入项目,以确保有关的款项及早入帐,让用户及早受惠。

  以上的各项把关的工作,在过去几年,以及在将来的日子,我们都会全力去做。

  就甘乃威议员的问题,现回覆如下:

(一)我们会按《协议》在二○一三年内与两电进行《协议》的中期检讨和商讨新的发展计划。我们会继续听取议员及市民的意见,确保香港的电力供应充分平衡安全、稳定、价格合理和环保的政策目标,并会按一贯做法,在适当时候向立法会汇报。在讨论两电新的发展计划时,我们会一并公开有关背景资料。

(二)二○○八年八月,国家能源局和特区政府签订了《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保证了清洁能源的长期稳定供应(当中包括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

  西气东输二线的新气源,主要是为延续现时中电燃气机组供气。根据中电表示,现时来自崖城的天然气源将于年内枯竭,香港有必要寻求新的气源,以维持现有的天然气发电。与此同时,西气东输二线项目亦同时提高了输气能力,使香港能够增加天然气发电的比率,对减少排放及改善空气质素有莫大帮助。此外,立法会于二○一○年年底就《空气污染管制条例》下制定的《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额第二份技术备忘录》进行审议,并支持以充分利用现有燃气机组的方式增加天然气发电份额,进一步减少电力行业的排放。

  两电并不会因为要落实《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而加建新的燃气发电机组。相信大家记得,二○○八年签署的《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带来的西气东输二线项目,取代了中电原先建议涉及104亿元的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大大减低了相关的资本投资对电费带来的调整压力。

(三)政府在与两间电力公司签订现时的《协议》时,已承诺会在规管期内,研究有关开放市场的模式及规管框架,及加强联网等问题。我们会在目前的规管期内做好准备工作,并在市场条件配合时为电力市场引入竞争,并会进行相关研究和探讨有关事宜。按《协议》订明的时间表,政府将于二○一六年前与电力公司讨论市场是否已准备妥当、电力供应规管框架日后或有的改变和过渡等问题。

  另外,政府透过立法及提供经济诱因,致力提升建筑物能源效益。比如,二○○九年四月推出的建筑物能源效益资助计划,推出以来,反应理想。截至二○一二年二月,我们已批准超过890宗申请,批出金额超过3.5亿元,受惠楼宇超过5,700幢,也相等于每年可节省1.5亿度电,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5万吨。

  此外,《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将于本年九月全面生效,预计在条例实施首十年,新建筑物可节省超过28亿度电,以及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过196万吨。



2012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