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呼吁市民以和平理性方式表达意见(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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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会采取适当措施协助今晚(十月十七日)在政府总部东翼前地举行的公众集会,并呼吁参与活动的市民以和平理性方式表达意见。

  香港市民有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和权利,并受到《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警方一直根据香港法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所有公众集会及示威活动。

  警方分别于十月九日及十一日收到两个团体的通知,拟于今晚在政府总部东翼前地举行公众集会支持国民教育,总人数大约是一千五百人。警方其后于十月十三日收到另一团体的通知,拟于同一地点举行公众集会反对国民教育,人数大约是四千人。为保障市民表达意见的自由和权利,警方并没有反对该反国教团体的集会,并积极作出协助及协调。警方曾分别向各团体提议更改集会地点,惟未能就安排达成共识,并各自坚持在政府总部东翼前地举行集会,警方遂于十月十五日向该等团体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由于政府总部属行政署管理,警方会尽量配合行政署于今晚集会举行时维持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交通畅顺。警方会采取适当的措施务使双方的集会能和平及有秩序地进行。

  警方呼吁今晚参与集会的人士在表达各自的诉求时,遵守香港法律,保持冷静及克制,以和平理性方式表达意见,并听从活动主办单位纠察的指示。

  如今晚出席集会的人数众多,警方可能会在政府总部附近一带的道路实施临时的封路及改道措施,驾驶人士请留意媒体的广播,尽量避免使用有关的道路。警方亦呼吁前往集会人士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警察公共关系科续新闻公布第一百六十一号



2012年10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