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答问会答问全文(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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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十二月十日)下午在立法会出席行政长官答问会的答问全文: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行政长官现在回答议员的质询。葛佩帆议员。

葛佩帆议员:多谢主席。特首,你作为一个专业的测量师,就算不是建筑测量的专业,亦应该对僭建的警觉性较一般市民为高,会用更严谨的态度去检查和处理。但是特首你却在当时选择随便邀请一位朋友看看便算,这个做法令人很难以理解和接受。我们都觉得你应该缺乏了应有的谨慎,是很严重的疏忽。而行政长官在处理这件事情上是拖拖拉拉,亦令到公众感到很失望。今日,我们看到特首在这里向公众道歉,但我仍然希望特首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按屋宇署的指示完成所有的清拆和复原的工程。

  特首,市民对你感到怀疑,主要是包括你在十四页的回应声明中,自爆有二百Ꝡ的僭建空间,但屋宇署在检查时,就证实是三百多Ꝡ。同时,你在没有申报的情况下自行处理了一些僭建的空间。大家都觉得你为甚么会犯上这些错误呢?你可不可以进一步解释一下山顶大宅僭建空间究竟是甚么一回事呢?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主席,我买楼的时候,现在回想起来,确实是应该要求卖方给我多些时间,使得可以正式委托一位专业人士,专业建筑测量师向屋宇署取已经审批的图纸来核对当时屋宇的状况。我当时由于时间不够,亦对有关问题重视不足,因此,只是邀请一位朋友义务帮我做这方面的工作和其他与建筑物有关的,譬如有没有漏水和老化问题的工作。

  回想起来,这一点确实是一个疏忽。至于所需要时间的问题,自从六月底,媒体和社会人士对那两间屋提出各种的质疑,我是需要一段时间才可以不凭记忆,而是凭当时的文件和纪录翻查出有关的资料,好好回答大家的问题,包括,我该处的花园、游泳池、车路等,是否霸占的。这方面我在那十四页纸的公开声明中都交代了。

  至于为甚么没有通报屋宇署,这刚才在发言当中我亦说了。因为当时我的意识中地下低层该幅墙的入口--进入僭建的工人房、洗衣房等--的入口,应该是回复现状,那幅墙在缺了墙的入口大约是一扇门那么阔,这是应该向屋宇署办有关的手续来完成的。我当时的想法是把它尽快还原,没有向屋宇署申报,这是一个疏忽。

  至于面积的问题,大约一年前把入口封了后,就一直没有入去,我在封闭前亦没有量度,因此在声明中,就说是约二百Ꝡ。那个空间还是一个不规则的空间,所以我没有量度到具体有多少Ꝡ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葛佩帆议员。

葛佩帆议员:主席,我想特首再澄清清楚一点,其实你在买入山顶大宅时,你是否已经知道有僭建呢?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我买入大宅时,根据我那位专业建筑测量师朋友给我意见,说是没有僭建的。因此,一直以来,我请媒体和各方面的朋友去家中,在家中各处地方走动、吃饭等,我都是完全开放的,亦完全没有在屋内有僭建这个认识。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何俊仁议员。

何俊仁议员∶梁先生,你都记得很清楚,在你宣布参选之前约四、五个月,即是说二○一一年五、六月左右,你招待一些记者回你家,你透过记者间接向公众说,你家中没有僭建。而事后大家知道,原来你的大宅是有不少于十个僭建物,是十处。到当年十月,即在你差不多宣布参选的时候,你已经建了一幅墙,用你所说的「封了密室」。当时你起码知道有这样的一个僭建物存在,仍然是存在的,我们觉得,你并没有向记者开诚布公,把事实讲出来,纠正纪录。而去到参选的时候,在选举论坛,你强烈攻击你的对手唐英年,你说:你的僭建并不是僭建那么简单,是「讲大话」,是诚信问题。那么其实大家市民看得到,原来你的屋有十个僭建物,你一定会知道,因为你起码封了一个,现在我们大家都觉得你是贼喊捉贼。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请议员提出你的问题。

何俊仁议员∶你实际上说那些话的时候,是在欺骗市民、欺骗传媒、欺骗选委。那么你同不同意,实际你特首这个位,也是骗回来的?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主席,在山顶那两个物业事后发现的僭建物,绝大多数不是我去僭建的,上手业主在六月底接受电台的访问时,他自己都表示了这个看法。我确实是好像何俊仁议员所讲,在二○一一年五月的时候,我请传媒到家中吃饭,正如很多次,之前之后与传媒在家中聚会一样,在室外室内都到处走动。当时有传媒向我提出,指行过的、我入则得到屋宇署批准建的玻璃篷,问是不是僭建的。我当时向他们表示,我请过两个律师,以及邀请到一个专业测量师朋友,向我在买楼前提供过专业意见。那次并不是一次采访活动,因此在那次聚会后,有传媒早一日、有传媒迟一日登有关的对话,而且不同的小品文章,内容都不尽相同。所以我绝对无意在二○一一年五月那个与传媒的聚会当中说一些话去误导公众。

  至于那个323Ꝡ的地方,那个亦都不是我僭建的。我自己知道了有问题后,便主动在没有人提任何问题的情况之下处理了。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何俊仁议员。

何俊仁议员∶主席,我到现在真是非常之震惊,到今日你还是不很坦诚地承认一些事实。第一件事,你说有很多是你买回来时候已经有,但有些不是,有些是你事后自己加建上去的。《明报》所拍到的一些花棚就是了,有高空图片,如果没有那个图片你可能都不认。第二,那个地下室你是知道存在的,起码在选举的时候,你并没有向记者纠正,到今年六月屋宇署去查,你亦没有向屋宇署讲,接来四封信你不回答,你就说因为在打官司,但实际上,你打官司和回应屋宇署的调查是两件事来的,回应屋宇署的调查是个法律责任来的。其实你不要再用这些语言艺术来瞒骗公众,因为市民看得很清楚。我今日想问梁先生,其实你觉不觉得自己的诚信已经破产?现在很多人要你落台,你怎样回应?其实你还有没有颜面留在这里?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主席,在处理有关问题的时候,我确实是有疏忽的地方,但我的态度是,我要加建或改建一些东西,我会去申请。事实上我买楼回来之后,有做过这样的动作。如果我知道屋内有其他的僭建物,或者一些现存的构建物,亦都需要申请的话,我一定当时会一并处理。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麦美娟议员。

麦美娟议员:行政长官我想有很多市民和我一样,都是不满意你今次处理的手法,特别的就是就你的僭建,当一开始有传媒报道你家中有僭建的时候,你没有很清楚交代,究竟家中有多少处地方是僭建。然后在每一个事件有传媒再揭发又多一单,再揭发再多一处地方,再揭发又多一幅墙,好像是「挤牙膏」那样,逐日逐日去交代。我想市民大众现在很想知道,你可以清楚交代,你家中的僭建究竟在甚么地方,还有你为甚么一开始就不去清楚交代,而要靠传媒逐次逐次「挤牙膏」报道出来呢?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主席,由六月下旬,传媒报道我家中花园的玻璃棚还有葡萄架有可能是僭建之后,屋宇署就去现场查察,发现多另外四处,这六处已经公开了。我跟一如我当时承诺大家的做法,我马上聘请专业团队,一方面和屋宇署去洽商如何去补救,同时在两间屋的里里外外做一个全面的调查。调查结果已经放在我的公开声明里面。下去,我们会继续和屋宇署配合,如果屋宇署认为在我的专业团队所查察得来的结果以外还有甚么我们需要修正,我一定会从严处理。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麦美娟议员。

麦美娟议员:我的问题是想问行政长官,为何你一开始又不用你经常说的方法,开诚布公地将有问题的地方「摊开」出来讲,而是要传媒逐次逐次「挤」出来,究竟你同不同意你的处理手法不是一个最好的方法?究竟你最初在处理这事件的时候,你公开这些资料的时候,为甚么你只选择公布一些,而不是选择公开全部呢?

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议员∶行政长官。

行政长官:主席,我的处理方法,现在回头看是可以做得更好的。但是传媒报道的是玻璃棚和葡萄架,之后屋宇署来看,找到其他要修正的地方。跟我找我的专业团队去做,专业团队调查出来的,我已经在十一月二十三日的声明中向大家公开交代。

(待续)



2012年12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