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六题:香港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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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马逢国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答覆:

问题:

  位于红的香港体育馆(红馆)是大型体育活动、综艺节目、流行音乐会及会议的主要场地。有红馆的租用人向本人反映,虽然政府曾多次在红馆进行大型维修工程,但添置的设备既不合时宜也不切合他们的需要。他们亦指出,红馆的租用条款及政策已使用多年,既僵化又不合时宜。此外,红馆表演场每天的租金为55,100元或每日门票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以金额较高者为准),居世界前列,其他的收费项目繁多及高昂,例如演出录影费,而租用人在红馆播放赞助商的广告亦须额外缴费。另一方面,体育馆办事处却有权在他们的活动举行期间播放其招揽的广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制订准则和程序,用以决定红馆需进行甚么翻新工程项目,以及需更新或添置哪些设备;如有,详情为何,包括有否谘询演艺界及体育界等场地使用者的意见,以确保红馆的设备切合使用者的需要;如需谘询,详情为何;如无需谘询,原因为何;

(二)有否计划检讨红馆的租用条款及政策,以确保它们与时并进,并且是便利使用者举办活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根据甚么准则厘订红馆的场地租金及各项收费的水平;推动演艺及体育等产业的发展是否准则之一;如否,原因为何;有否定期检讨红馆的各项收费;如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多谢马逢国议员的问题。香港体育馆(红馆)于一九八三年启用,是目前本港最大的室内多用途体育馆,亦可作为其他如庆典节目、演唱会、文娱活动等大型项目的演出场地。

  红馆启用近三十年来,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一直有透过不同渠道收集用家的意见,检讨租用条款及政策、更新及改善设施,为体育界、娱乐演艺界和公众提供一个优质的活动场地。

  现就质询的三个部分、十多个问题,答覆如下:

(一)红馆自启用以来,除一般定期小型维修及更新工程外,于二○○八至○九年度期间进行了为期六个月的大型翻新工程,主要为配合红馆成为香港主办二○○九东亚运动会篮球及排球赛事的场地。在规划翻新工程项目时,康文署曾谘询在红馆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的体育总会,包括香港排球总会及香港篮球总会;亦听取了残疾人士的意见增加了轮椅座位数目。至于娱乐演艺界方面,馆方则透过定期举办的顾客交流会议及场务安排会议收集意见,出席的人士为经常租用红馆的团体,包括大型演唱会的主办机构代表等。因应体育界及娱乐演艺界的要求,红馆更换了现场影像广播及电子计分系统,令广播影像更清晰,并翻新了贵宾室、更衣室、化妆间、活动室及增设宽频网络等。此外,因应体育赛事的要求,红馆亦增设了运动员热身区及部分体育赛事的标准设施,如药检室、传媒室,及提升灯光系统等。公共配套设施方面,翻新了座椅、大堂、楼梯、地台、轮椅平台,为观众提供更舒适的环境去欣赏节目。

  署方一直有根据国际赛事的标准及谘询体育总会的意见去添置红馆内的体育设备。至于演艺活动方面,根据业界惯例,主办机构对每个演出项目都会有特别的舞台设计和创新的元素,红馆提供基本配套设备,让主办机构有灵活的空间去自行设计舞台装置以营造演出的独特效果。娱乐演艺界对此运作模式广为接纳。

(二)红馆自启用以来,一直都有因应业界需要及社会发展,适时更新相关租用条款。红馆现行的租用条款已是第23版,于二○○八年修订。

  近年租用条款的更新项目包括优化保障有关知识版权的措施、让租用人自行选择售票系统的安排、大幅度提升租用人可自行销售之内销门票数量等,这些都是因应业界及观众的需求而做的。

  红馆现行的场地管理方针,既着重让主办机构能灵活使用场地,亦同时平衡不同使用者的要求。馆方一直与有关人士保持紧密联系,了解及尽量满足租用者的需要,只要符合公众安全要求(如按照走火通道要求设计舞台及观众席、避免活动安排引起公众骚乱或意外等),馆方会尽量予以配合。馆方一向乐意与主办机构保持沟通,适时检讨租用条款,提出建议,以迎合业界的需求。馆方会继续定期举办顾客交流会议及场务安排会议以收集使用者的意见。

(三)在厘订红馆的收费准则时,政府除因应本港市场相类场馆的收费情况外,亦参照了海外主要大型场馆的收费模式。红馆收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i)基本场租费:即每日基本场租或每日门票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ii)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而缴付的服务费(如保安员、带位员、舞台设备、体育设备、音响服务、座位编排、清洁服务等);及(iii)特许权费(如电视广播、录影/录音、陈列商业广告、拍摄外景等)。关于(i),按门票收入百分比的收费模式广为世界各地类似的场馆所采用,它的优点是灵活反映市场状况,特别是按商业模式进行的活动,符合「用者自付」的原则。体育及演艺活动的收费准则大致相同,只是体育活动大部分票房收入不高,所以只需缴付基本场租。某些大型体育活动如二○一一世界女排大奖赛,庆典活动如国际军乐汇演等,会由康文署赞助场地,以达到推广体育及演艺活动的目的。

  至于(ii),收取的服务费目的为支付租用人所提供服务的实际开支和反映市场的情况。

  关于(iii),为推广体育活动,红馆个别项目的收费对体育活动较优惠。例如电视广播的特许权费用,因考虑到电视广播有助推广体育活动,所以体育活动的收费会较非体育活动为低。在音响服务收费方面,体育活动也较小型音乐会或综合节目为低。

  上述的收费模式既参照市场情况,亦考虑了场馆所需的基本运作开支。

  康文署会不时因应业界需要和社会情况发展而适时检讨红馆的租用费用及政策。事实上署方正检讨提供租用贵宾室的弹性安排和个别特许权费用,有关检讨预计可于明年中完成。

  事实上,红馆的基本租金及其他收费,自一九九七年后并未有随通货膨胀及实际支出的增加而提高收费,除了租用贵宾室收费因其面积在二○○八年进行翻新工程后增加接近一倍而有所调整。红馆近三年的使用率均接近百分之一百,反映现时的运作及收费机制贴近市场、切合实际。多谢主席。



2012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