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香港演艺学院校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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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已委任以下人士为香港演艺学院校董会成员,任期两年,由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郑基恩
郑若骅
张智媛
邱欢智(续任)
袁文俊博士(续任)
校董会现任成员包括:
梁永祥(主席)
毛俊辉(副主席)
邹灿林(司库)
蔡敏志
郭永聪
刘文君
李艾琳
敏迪贝蒂
杨伟忠
叶咏诗
香港演艺学院校长(当然成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或其代表
教育局局长或其代表
上述委任公告已于今日(一月十一日)刊登宪报。
完
2013年1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