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三题: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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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超雄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残疾人士表示,现行的伤残津贴审批制度十分落后和过时,例如不同残疾类别的残疾人士受到不同待遇,亦有不少有实际需要的残疾人士不获批伤残津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不同残疾类别的残疾人士每年(i)获发普通伤残津贴的个案数目、(ii)获发高额伤残津贴的个案数目、(iii)获发伤残津贴的人士的平均年龄,以及(iv)不获批伤残津贴的申请数目分别为何(请按附表一列出);
(二)过去三年,政府每年批出不同有效年期的伤残津贴个案数目(按附表二列出);及
(三)过去三年,每年残疾人士领取伤残津贴的情况有所改变的个案数目(按附表三列出),及有关改变的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张超雄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在过去三年,按残疾类别划分的普通伤残津贴及高额伤残津贴个案数目载于附表四。
自二○一○年起,每年伤残津贴申请中未获批准的数目及原因载于附表五。
社会福利署(社署)并无备存按残疾类别划分不获批伤残津贴的申请数目记录,亦没有备存有关过去三年获发伤残津贴的人士按残疾类别划分的平均年龄资料。
(二)及(三)我们一向是以某一统计时点的个案的数字,进行伤残津贴有关的分析。因此,社署并没有备存每年按不同有效年期分类或领取津贴情况有所改变的伤残津贴个案数目记录。
完
2013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