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拟就启明街51号申请封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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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宇署今日(八月二十二日)向土瓜湾启明街51号一幢楼宇送达拟申请封闭令的通知,通知有关业主及住户,该署将于二○一三年八月三十日根据《建筑物条例》第27(1)(a)(i)条,就有关楼宇向区域法院申请封闭令。

  屋宇署发言人表示:「由于有关楼宇的悬臂式平板露台已构成危险,故须封闭该楼宇,以便政府承建商进行拆卸这些露台。封闭该楼宇亦有助当局在不对占用人或公众构成危险的情况下,对主体建筑物进行更详细的勘测工程。」

  位于启明街51号的楼宇是一幢以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六层高综合用途楼宇,于一九五七年七月获发出占用许可证。根据该楼宇的批准图则,1字楼至5字楼每个楼层有一个建有悬臂式平板露台的住宅单位。屋宇署于二○一○年视察全港约四千幢五十年或以上楼龄的楼宇后,为上址楼宇1字楼的悬臂式平板露台紧急竖设金属支架作为保护设施,并且向楼宇业主发出勘测令,令业主委任认可人士为楼宇结构进行详细勘测。

  其后,由于业主未能自行组织维修和勘测工程,并有财政困难,该楼宇被纳入「楼宇更新大行动」计划。屋宇署遂委聘顾问和政府承建商进行勘测工程。根据顾问在本年八月提交的勘测报告及分析,有关的悬臂式平板露台结构状况恶劣。屋宇署经适当考虑后,决定有关露台须要清拆,以及须要对主体建筑物进行进一步勘测,以保障住户及公众安全。

  在开始拆卸悬臂式平板露台及对主体建筑物进行进一步勘测工程前,屋宇署会先为有关楼宇完成必须的保护措施。

  该署发言人说:「在工程进行期间,本署人员会继续监察楼宇的结构情况。有关政府部门包括房屋署、社会福利署及九龙城民政事务处会为受影响住户提供适切的协助。」

  发言人强调,楼宇业主有责任定期检验和保养其私人处所及楼宇的公用部分,以确保楼宇安全及状况良好。



2013年8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