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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马逢国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书面答覆:
问题:
教育局推行的「电子教科书市场开拓计划」(市场开拓计划)的第一期(第一期计划)及第二期(第二期计划)的申请已先后于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及二○一三年十一月一日截止。获选的机构完成编制的电子教科书将会自动获得认可,纳入正逐步制订的二○一四/一五年的电子适用书目表内。第一期计划有30份申请获批,但当局未能就其中三份申请与有关的获选机构签订项目协议,另据报有七份申请被获选机构撤回。有报道指出,有开发电子书的机构认为市场开拓计划的条款严苛和细节不清。另外,政府曾表示,教育局将会为市场开拓计划进行中期检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第一期计划中有七份获批的申请被撤回的原因分别为何;
(二)当局如何评估第一期计划有三分之一获批的申请被撤回或获选机构无法与当局达成协议,对伙伴学校试用教电子教科书的计划有何影响;
(三)当局在中期检讨中,有否因应第一期计划的部分获批的申请被撤回或获选机构无法与当局达成协议的情况,调整第二期计划的有关安排,以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四)上述中期检讨的详细结果为何;当局进行检讨时谘询了哪些及多少个持份者;
(五)第二期计划的申请情况为何;获批的申请数目与第一期计划如何比较;当局对第二期计划的申请情况有何总结及评估;
(六)当局是否已订立电子教科书质素评审和保证机制;如否,将于何时订立,以及如何确保没有参与市场开拓计划的机构所出版的教科书,能在公平及公开的评审机制下,纳入二○一四/一五年的电子适用书目表内;
(七)在推动电子教科书市场发展的同时,当局有何长远的计划或策略,推动电子学习(包括改善学校的软硬件配套、加强教师在电子教学方面的培训、调整教学理念及学习模式、以及协助出版机构开发电子教材等);及
(八)当局有否打算就电子教科书及电子学习的未来发展成立谘询委员会,邀请持份者就电子教科书及电子教学的发展策略提供意见;如有,详情为何,包括该委员会的组成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第一期「电子教科书市场开拓计划」(市场开拓计划)共有三间获选机构最终没有与政府签订项目协议。个别机构没有签订项目协议,是有关机构的商业决定。
(二)个别获选机构决定不开发电子教科书不会影响市场开拓计划的推行。现时,第一期计划下开发中的电子教科书,已涵盖了小学及初中的主要科目,例如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和数学科,亦包括了小学常识科、普通话、体育,以及初中地理科和生活与社会。不过,市场开拓计划并非只眼于数量,更重要是确保计划下开发的电子教科书质素。
个别开发机构退出计划无碍伙伴学校计划的推行,对受影响的伙伴学校,我们已因应其意愿作出替代安排,最终每一套开发中的电子教科书都有伙伴学校进行试教。
(三)及(四)电子教科书市场开拓计划遴选、质素保证和检讨督导委员会负责监察电子教科书试用计划的发展及进度,以及监督质素保证机制。同时,本局亦透过「伙伴学校计划」,对开发中的电子教科书进行实际测试。期间,教育局人员会与伙伴学校及电子教科书开发商举行预备会议,讨论试用过程中的教学法要求,并会进行观课以评估在真实的课堂环境中,供试用的电子教科书的质素。我们会在观课后,向电子教科书开发机构提供回馈,以修订和调整电子教科书的设计。此外,每个科目组别亦设立有关科目评审小组,以检视电子教科书的质素。
在中期检讨中,督导委员会参考了第一期计划的经验,包括伙伴学校及有关开发机构的意见。总括而言,电子教科书在伙伴学校的试教过程大致顺利,各持份者对电子教学反应正面;学校、老师及学生均对电子教科书在提升学与教的效能作出肯定的评价,老师亦反映学生的学习动机有所提升。总结这几个月来的试教及电子教科书开发经验,不论是试教或电子教科书的开发时间都相对紧迫。我们理解电子教科书在香港仍在起步阶段,不论是电子教科书开发商、伙伴学校以至局方都需时间累积经验及建立工作关系。因此,在第一阶段试教的具体安排及时间表上,我们已采取较大的灵活性,个别开发机构与伙伴学校可按其实际情况与本局商议,本局亦会因应情况而作出调适。紧接下来尚有两个阶段的试教,我们会继续与各持份者紧密联系,以试验及理顺当中的挑战,确保计划下电子教科书的质素。汲取了这些经验,我们在今年八月推出第二期市场开拓计划,容许申请机构选择于二○一五/一六或二○一六/一七学年将电子教科书推出市场。
此外,在第一期市场开拓计划下获批的20个电子教科书项目只涵盖16个科目组别。在谘询过督导委员会后,我们推行第二期市场开拓计划时,扩展市场开拓计划所涵盖的科目组别至六个课程内容较稳定的新高中科目,以吸引更多具潜力的开发商加入。
(五)第二期市场开拓计划的三个月申请期于十一月一日结束后,我们共收到来自17个机构的57份申请。大多数申请集中在数学科(20份)、英国语文科(八份)及中国语文科(五份)。其余24份申请涵盖普通电脑科、普通话科、科学科、历史科、地理科、生活与社会科、中国历史科、物理科及视觉艺术科。来自非牟利机构的申请共有34份,而来自其他机构/公司的申请则共有23份。
两期计划一并计算,合共有143份申请,我们认为反应理想。此外,在第二期计划的17个申请机构中,有七个属第一期计划的获选机构,它们再次参与第二期计划,正好证明这些机构对电子教科书市场充满信心。另一方面,非牟利机构在第二期计划的比例超过一半,显示计划成功吸引非传统教科书开发机构参与电子教科书市场,令教科书市场更多元化。在科目涵盖方面,我们注意到有开发机构在第二期计划中申请为一些新的科目,包括科学科、视觉艺术科、物理科、中国历史科、历史科等开发电子教科书。总括而言,我们满意第二期计划的申请情况。
(六)我们推行市场开拓计划,其中一个目的,正是试行电子教科书质素评审和保证机制。我们预期在二○一四年第一期计划下开发的电子教科书完成质素评审程序后,便可落实并颁布电子教科书适用书目表及电子教科书的评审准则。届时,出版商即可因应情况,决定是否参与电子教科书市场,发展电子教科书以供学校在二○一五/一六学年使用。
(七)善用资讯科技以促进有效的学与教是全球的趋势。政府一直致力推动资讯科技教育,自一九九八/九九学年起拨款逾90亿元,实施多项相关的政策及学校支援措施如电子学习试验计划和电子教科书市场开拓计划。教育局经过三次推动资讯科技教育策略,从学校的资讯科技基础建设、有关的教师培训、课程和资源、管理层的领导、学习文化等,以支援及协助学校将资讯科技融入学生的学习。我们会继续为学校在推行电子学习包括使用电子教科书提供所需的支援。
(八)教育局已分别成立市场开拓计划遴选、质素保证和检讨督导委员会及资讯科技教育策略督导委员会。前者专责监督市场开拓计划的推行工作,而督导委员会成员包括资深校长及教师、商界和资讯科技界的代表,以及消费者委员会、家长和香港教育城有限公司的代表。后者则就有关资讯科技教育策略(包括学校电子学习)的发展、政策及推行,向政府提供意见。委员会成员代表广泛,涵盖不同的业界,包括学校、家长、学术界、资讯科技界、教育出版社等。
完
2013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