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民政事务局局长就《2013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修订)规则》拟议决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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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3年刑事案件法律援助(修订)规则》拟议决议案总结发言全文:

代主席:

  我感谢议员对议案的支持及意见。就议员提出的事项,我作简短的回应。

  钟树根议员和郭荣铿议员都提到检讨刑事法律援助的律师费用。现时的刑事法律援助费用制度是政府当局与两个法律专业团体经商讨后达成的共识。固然,我们亦留意到两个法律专业团体要求再进一步提高刑事法律援助费用水平。正如我刚才已经讲及,政府当局承诺于《2012年修订规则》实施两年后,即二○一四年三月,再次检讨刑事法律援助费用的架构。我们会与两个法律专业团体保持沟通,于明年开展有关检讨。

  目前法律援助署设有机制,委派私人执业律师和大律师处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以及监察他们的服务质素。他们的专业操守亦受两个法律专业团体所规管。法援署会继续监察有关服务的情况。

  议员还提到调整法律申请者资产上限,以及其他法律援助事宜的意见。我亦明白议员对法律援助有不同诉求,亦希望藉今日的机会表达。但是由于本议案只是一项技术性调整,以反映参照期内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并按照机制进行,我们会继续与议员和两个法律专业团体保持沟通,讨论其他法援事宜。

  代主席,我谨此陈辞,请各位议员支持议案。



2013年1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