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三月推出淘汰欧盟四期以前柴油商业车辆特惠补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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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改善路边空气质素,进一步保障市民健康,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会以鼓励与管制并行策略,分阶段强制淘汰约82 000辆欧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业车辆,并将于三月一日推出特惠补偿计划。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今日(一月十日)批出约114亿元的拨款,推行特惠补偿计划,逐步淘汰约82 000辆欧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业车辆。欧盟四期以前柴油商业车辆如(i)在二○一四年一月十日已登记或已申请重新登记,以及(ii)在计划推出后拆毁,均符合资格申请特惠补偿。不同类别的柴油商业车辆车主申领特惠补偿的限期如下:

柴油商业车辆   截止申领特惠补偿日期
欧盟前期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欧盟一期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欧盟二期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欧盟三期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为了配合推行特惠补偿计划,现正编制登记拆车商名单,以确保特惠补偿不会被滥用及计划能够顺利推行。在计划期内,合资格的车主先将其欧盟四期以前柴油商业车辆交由登记拆车商拆毁,并往运输署取消车辆登记后,便可申领特惠补偿。

  该发言人提醒合资格的车主在拆毁其车辆前,先查阅有关申请特惠补偿的详细内容,包括申请资格,最新的登记拆车商名单和其他申请详情。环保署会在二月初上载这些详细资料到环保署网页(www.epd.gov.hk),亦会在计划推出前发信通知所有合资格的车主。

  《空气污染管制(空气污染物排放)(受管制车辆)规例》将于二○一四年二月一日生效。规例订明欧盟四期以前柴油商业车辆的退役期限,并为新登记的柴油商业车辆设定15年的退役期限,以长远确保适时更换这些车辆。

  淘汰约82 000辆欧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业车辆能减少车辆排放的可吸入悬浮粒子及氮氧化物,分别达百分之八十及百分之三十,除可降低因接触柴油车辆废气而患癌的风险,亦有助达致二○一四年一月一日生效的新空气质素指标。



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