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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三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1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政府提出《201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目的是将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胶袋征费计划)扩大,由现时约3 500个登记零售店,扩展至整个零售界别所有销售点,以进一步减少过度使用塑胶购物袋的情况。
首先,我要感谢《条例草案》委员会主席陈家洛议员和委员会的成员,以及立法会秘书处同事在过去十个月的努力;委员会经过十一次会议,对法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就这个与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环保政策,向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意见。我亦感谢刚才发言的各位议员表达的意见。
第一阶段征费
现行的胶袋征费计划于二○○九年七月七日开始实施,是《产品环保责任条例》下首个推行的生产者责任计划。这个计划透过向消费者征收每个胶袋五角的征费,鼓励消费者减少使用塑胶购物袋。首阶段计划的规管对象主要是大型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及健康护理和化妆品店,涉及的登记零售店现时约3 500间。
胶袋征费计划推行至今,正如众多议员所说,成效令人满意。根据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进行的堆填区调查显示,来自受规管的零售类别店铺的塑胶购物袋弃置量由二○○九年的约6.5亿个,大幅减少到二○一二年的约1.5亿个,减幅非常显著;同时,胶袋征费计划亦大力推动了市民自备购物袋的环保习惯和文化改变,大家都身体力行,实践源头减废。
为进一步减少使用塑胶购物袋,政府在二○一一年就扩大胶袋征费计划进行公众谘询。谘询结果显示市民普遍支持扩大胶袋征费计划至整个零售业界。基于公众支持,我于去年五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建议全面扩大推行胶袋征费计划,加大我们源头减废的力度。
《条例草案》主要建议
全面扩大范围
为进一步减少使用塑胶购物袋,《条例草案》建议将这项生产者责任计划的涵盖范围全面扩大至所有零售点,由现时只涵盖大约3 500间的大型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及健康护理和化妆品店等,推广至整个零售业界。除订明的豁免情况,日后每一个货品销售点都不可以免费派发塑胶购物袋,市民索取塑胶购物袋必须缴付每个至少五角的费用。
简化循规制度,「由商户保留」
由于《条例草案》将规管数以万计从事零售的中小型公司,为减轻这些公司的循规成本,《条例草案》建议改变第一阶段须向政府上缴胶袋收费的做法,改为由商户保留胶袋收费的收入;换句话说,日后商户只须依法收费,无须根据第一阶段的循规制度,即无须就每个零售点向政府登记、向政府申报和上缴胶袋收费、以及保留相关纪录等。这新机制有助减轻零售业界的循规成本,亦缔造公平的营商环境。法案委员会普遍支持简化循规制度,并认同这新安排对零售业界的中小型公司实施胶袋征费计划十分重要。
豁免和例外
关顾到市民的日常生活所需和对食物生的关注,《条例草案》亦提出具体的豁免安排;日常购买未妥善包装的食物、饮品和药物,或冰冻或冷冻的食品,日后仍可免费使用胶袋。在审议期间,法案委员会深入讨论了各项豁免安排的详情,并提供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及建议。我们认同在鼓励市民在可行情况下自备购物袋的同时,亦应该尽量避免扰民。因应法案委员会的意见,我们就根据食物生和用于盛载冷冻食品的塑胶购物袋,厘清了豁免强制收费的原则,并将在全体委员会阶段提出修正案。
法案委员会的关注
在零售层面收费
有法案委员会委员认为零售业界大部分商户均属中小型公司,因此在零售层面收费存在运作上的困难,建议考虑在胶袋的入口层面收费。我希望议员明白胶袋征费计划的目的并非为增加库房收入,而是提供经济诱因,促使消费者改变行为,养成自备购物袋的环保习惯;这方式透过第一阶段的实践已证明有效。在胶袋入口层面收费无疑可以减省行政成本,但难以达到我们预期的目标,所以我们建议在扩大推行胶袋征费计划时,继续采用在零售层面收费的方式。
执法和监察
法案委员会在同意简化申报制度的同时,亦关注在执法和监察方面的成效。我们认为,要成功扩大推行胶袋征费计划,最重要是巩固民自备购物袋的习惯,我们会在这方面加强宣传和公众教育,而建议的定额罚款制度,相信亦有助提升阻吓作用。当然,环保署亦一如既往,日后会针对违规行为进行执法行动。
有委员关注到如免除零售商的申报制度,政府和市民会否难以掌握扩大胶袋征费计划的成效。在监察措施成效方面,我们认为每年环保署进行的堆填区调查足以提供有系统的依据。法案审议期间,议员曾到废物转运站实地视察相关工作,并同意所得数据能配合评估工作的实用参考价值。另外,我们亦留意到政府统计处现有多项调查的统计方法,均未能直接得出针对塑胶购物袋使用量的数据。
我们就委员的关注与业界商讨,并征得香港零售管理协会同意,协会日后会以自愿性质统筹业界的塑胶购物袋使用量数据,并且会向环境保护署提供有关资料以作公布,因此回应了法案委员会在统计数字方面的诉求。
生效安排
为加快落实新措施,我们在征得法案委员会的同意下,建议透过全体委员会阶段修正案,一次过完成相关执行细节的立法工作;一方面让法案委员会全面审视相关的过渡安排和其他执行细节,另一方面省却第二阶段立法所需的程序和时间,令我们可及早定出生效日期,并按此计划展开宣传,让业界和市民尽早做好准备。稍后进入全体委员会阶段时,我将会进一步阐述。
生效日期和准备工作
环境局于去年五月发表了资源循环蓝图,阐述政府「惜物、减废」的废物管理政策,为香港未来的废物资源循环和处理,设定整全的策略和行动计划。今天,《条例草案》完成审议并在立法会恢复二读,正好表现出我们以实质行动应对香港废物挑战的决心。我们在征得法案委员会的同意下,建议《条例草案》于二○一五年四月一日正式生效,即扩大推行胶袋征费计划于明年四月一日正式实施。
胶袋征费计划与民大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由今日到明年四月一日正式实施扩大推行胶袋征费计划期间,我们会安排不同类型的宣传和公众教育活动,使广大市民以至零售业界,尤其是零售业界的中小型公司,就扩大推行征费计划作好准备;我们会向业界提供建议,协助零售业界优化他们的运作模式以符合法律规定。另外法案委员会亦提到需要适时通知展览会主办者及访港游客,我们都会跟进相关工作。
胶袋征费计划为民从源头减废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机会,市民大众和法案委员会都希望政府及早扩大推行,进一步推动减废。我亦鼓励零售业界日后积极考虑将有关收入用作支持环保或相关的公益用途。在这方面,香港零售管理协会亦作出积极回应,表示会积极鼓励会员拨出胶袋收费的收益,支持环保或其他慈善工作。在此我感谢零售业界,特别是香港零售管理协会一直支持胶袋征费计划的实施,并大力提供协助。另外我亦感谢来自商界的委员,包括方刚议员和黄定光议员等,向我们提供及反映零售业界的关注,以及对胶袋征费计划的支持。
主席,我谨此动议恢复二读辩论草案,恳请各位议员支持通过法案和稍后在全体委员会阶段提出的修正案,尽早落实扩大胶袋征费计划,亦及早扩大源头减废的行为,以至文化转移。
多谢。
完
2014年3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