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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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在香港国际机场出席仁川2014亚洲残疾人运动会中国香港代表团返港欢迎仪式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有建制派议员觉得现在香港陷入管治危机的边缘,希望你考虑下台,你如何回应呢?第一。第二,之前你说如果有「公民提名」,政策会向穷人倾斜,这个评论惹来各方批评,你会否考虑收回你这个言论?

行政长官:我不会辞职。解决香港目前面对的问题,还是要回复到我们的法治上面。第一,所有有不同意见的,包括对政改有不同意见的市民,都应该依法办事,不能够持续用一些违法的方式来表达他们的意见;而整个香港社会,包括特区政府,都要根据《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来做好我们的普选工作。所以解决香港目前面对的问题,基本上那两个字就是「法治」,希望大家能够一同尽快根据香港的法律将香港的社会秩序恢复。

  至于我们的选举制度的设计,《基本法》说得清楚,是均衡参与。我多次向传媒说,这个均衡参与的意思,我们并不是向任何一个界别或者任何一个阶层有任何的倾斜,正如即使它对香港的经济贡献量比较大,百分之六的工作人口,它贡献了百分之十六的金融界别,它都不能够不均衡地参与,我们不应该向它倾斜。有一些界别它没有任何经济贡献,譬如说宗教或者体育,它在我们的选举制度当中亦有参与,这使得我们是均衡参与。我本人和特区政府一直十分重视香港基层的生活所需,包括房屋和其他各个方面,所以在过去两年,我们在扶助基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包括重设扶贫委员会,包括我们在香港破天荒第一次成立「贫穷线」,在在说明、用行动说明我们是关顾香港社会基层的生活。

记者:学联说明了民情报告希望会写明撤回人大的决定,会否觉得是「狮子开大口」?他们都讲明那个平台要谈日后二○一七年要有「公民提名」及二○一六年立法会选举要废除功能组别,你觉得是否可行?

行政长官:中央已经多番说过《基本法》里面规定的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权力是专有的权力,因此,「公民提名」是不符合《基本法》的。在这方面,香港的法律界亦认同这个观点。至于人大常委会八月三十一日的决定,中央亦都多番说过他们是不会撤回的。多谢大家。



2014年10月25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