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

  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四月四日)出席「《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研讨会」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CY,你刚才提到当年起草时有五个方案,里面没有人提过有「公民提名」。但其实当年有港大学生会提出过的,你有没有留意过有这一方面的声音?还是你仍然觉得当年是完全没有人提过「公民提名」?

行政长官:我刚才在演讲里都说得很清楚,主要的方案在《基本法》谘询委员会和起草委员会汇总的方案,而且在社会上比较多人支持的五个方案里面是没有「公民投名」,亦没有提到「国际标准」。《基本法》的初衷是很清楚的,就是用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后普选产生,没有「公民提名」这个成分。最近有很多讨论,包括一些法律学者、律师团体亦赞同提名权是专属于提名委员会。我在这里先讲几句开场说话。

  由于「一国两制」是一个史无前例的构思,所以在一九八二年当中国政府宣布在一九九七年会收回香港后,在香港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一九八二年宣布后,在香港社会引起一些信心问题,有比较多的人变卖资产离开香港。在八二至九七的十五年过渡期里面,香港社会亦面对不少与香港前途有关的一些困难。但到了九六、九七年时,香港的经济仍然相当旺盛,不少在早年移民离开香港的家庭亦陆续返回香港。

  大家可以思考一个问题,就是在十五年的时间内为甚么会有一个变化?为甚么在九七年后香港能够不单止保持原有的生活方式、社会制度不变,仍然可以维持我们的社会和经济欣欣向荣地发展。当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就是《基本法》制定的过程和《基本法》160条的条文。因此,今日是《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的正日,特区政府专门办了一场研讨会,希望与全社会重温《基本法》起草谘询的过程;《基本法》主要的内容,让我们可以知法、识法,同时守法。

  有一个重要的现实意义是甚么呢?就是我们很快就会把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的方案向立法会提交,亦希望社会大众和立法会议员明白《基本法》里面有关政治体制,包括我们最终达致普选产生行政长官的初衷。这个初衷就是当年的立法原意,所有参加起草和谘询或是新闻报道工作的朋友都会知道当年的初衷是甚么。所以,在这个时候,我看我们应该多想一些解决的办法,怎样可以在《基本法》的规定和人大常委会有关的决定底下,尤其是「八三一」的《决定》底下,我们要向前迈出一大步,使得我们在二○一七年可以第一次以「一人一票」的方式普选产生行政长官。

  最近,我们亦看到在社会上越来越多朋友一方面知道中央是不会撤回「八三一」的《决定》,因此摆在大家面前的选择就是,一,我们沿用旧的选举委员会方式来选行政长官;又或者我们向前走出一大步,就是在《基本法》规定,人大包括「八三一」的决定底下,我们可以在二○一七年有普选的权利。所以,在社会上越来越多朋友愿意,甚至呼吁立法会在政府提交有关的方案时能够投票赞成,向前走出一大步。

记者:你说「初衷」,但其实在一开首的《基本法》草拟时,是哪一部分说过要提委会过半数提名?如果当时落实这个草拟时,一定要过半数提委会提名的话,我想当时很多人会反对?

行政长官:如果大家翻查在征求意见稿和草案两场,每次长达几个月的谘询过程当中,包括我刚才在台上读出的五个方案,大家可以看到现在特区政府提出的提名方式,事实上较当时很多主流方案是定得更民主、更宽松。

记者:CY,想问问亚视续牌方面,其实是否政府觉得不跟亚视续牌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当中有没有涉及任何政治考虑?

行政长官:续牌不续牌都没有任何政治考虑。特区政府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前,我们详细参考了通讯事务管理局提出的建议。一直以来,我们在发牌的问题上,不单止是亚洲电视的续牌问题,在其他的发牌和续牌问题上,我们都是根据有关的制度、法律和政策办事。同时,我们亦要顾及,这个亦是最重要的目标,就是顾及香港市民大众在我们现有的制度底下,他们欣赏电视和其他广播节目的权益。

记者:特首,想谈谈《联合声明》的问题。刚才你提到《联合声明》的11点基本方针经《基本法》规定后,落实后,就不存在违反不违反的问题。你是否认同《中英联合声明》在《基本法》颁布的一刻已经失效?

行政长官:大家看《联合声明》,其实《联合声明》并不长,大家看《联合声明》的条文,一条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回香港,一条是关于英国联合王国政府交还香港,跟就是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收回香港后在香港实施的一些基本方针、政策。其他,还有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还有关于土地的问题等。收回、交还、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以至土地等的问题,这些已经完全完成了,都是过去式。剩下来的就是那11款中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正如我刚才在发言时所说,这11款方针政策已经通过《基本法》,这个亦是在《联合声明》里面中国政府的声明,就是以《基本法》规定之,现时这11款已经更具体和更详细地体现在《基本法》里面160条的法律条文,不单止是一个国际条约的条文,亦是法律条文。所以,中国政府在《联合声明》里面所作出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声明已经被《基本法》的160条取代了。这个是十分清楚的。

记者:其实《基本法》亦有说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你认为现时的实际情况是否当时drafter考虑的实际情况?

行政长官:「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这个是《基本法》发展政制给我们的空间。现在特区政府正在草拟的方案,相信亦是人大常委「八三一」的决定亦是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亦是用一个循序渐进的方式向前发展。这个「实际情况」就是整个《基本法》草拟的考虑,为甚么可以在一个国家里面,这么例外地可以有两种制度,这两种制度,一种是社会主义制度,一种是资本主义制度,是相当不同的制度。不单止是政治和社会制度是这样,就算是我们的经济制度,我们的司法制度、法律制度与内地都很不相同。为甚么会有这么多不相同,或者香港这一批制度与内地的一批制度这么不相同,都可以并存呢?主要就是考虑到「实际情况」,因此,我在这里再呼吁一次,我知道不少香港朋友反对「八三一」的《决定》,他们说不愿意接受在「八三一」这个基础上特区政府将会提出的政改方案,原因就是他们认为不够理想。但我们要考虑到实际情况,现在我们面对一个最重要的实际情况,就是人大「八三一」的《决定》已经作出,而且人大的「八三一」《决定》大家今日都应该心中有数,就是不会收回、不会修改。所以在这种情况底下,这是一个重要的实际情况。

  至于「循序渐进」,我们向前行出一大步,我刚才发言亦有说过,就是说《基本法》预留空间给我们的政制可以继续发展。我希望行出一大步后,我们仍然有机会可以继续把我们的政制向前发展。多谢大家。



2015年4月4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