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会见传媒答问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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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四月二十二日)上午联同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在行政长官办公室地下大堂会见传媒的答问全文:

记者:其实泛民现在一再都表明不会通过方案,会否认为你接下来做的工作其实会很困难?甚至都是没甚可能的任务?

行政长官:我们会继续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一如以往般。我们是有信心的,有信心的原因就是这个方案是为香港的民主发展迈出一大步,这个方案符合香港大多数市民的诉求,而这个方案是符合《基本法》、符合人大常委会有关的《决定》。而同时相信绝大多数香港市民都知道,如果今次泛民的议员否决这个方案的话,下次不知道何时有机会落实行政长官普选;而下次当有一个新的方案拿出来,即使泛民认为可以接受,其他议员一样可以否决,所以今次对香港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良好的发展民主机遇。

记者:你希望泛民支持这个方案,但除了泛民之外,像医学界梁家骝已很多次根据界内民调显示,并不是刚才你所说的大多数人支持,起码他们的界别不是,他说会否决这个方案。你对于这个民意怎样看?以及想问问,你们今日公布的方案是否是一个不会再作出任何修改的方案?因为根据上一次政改的谈判,去到尾段是可以再回应一些议员的诉求而作出修改,会否在提委会的组成方面有修改的空间?

行政长官:过去一段时间大家看得很清楚,一、这个方案是符合香港大多数市民的诉求,而同时中央多番明确表示,中央的原则、底线是十分清楚的,不会作出任何让步。至于立法会的个别议员他们的取态,特区政府还是那个态度: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全体立法会议员、至少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支持和通过。

记者∶上次「起锚」时,曾荫权是企得最前的。为甚么今次「一定要得」的时候,譬如今晚可能会有官员落区,整个问责团队不见你的踪影,其实不用等到星期六,是否担心会影响到民意呢?

行政长官∶不是。我今日在这里向大家公布,我们一个这样重要的公布,亦是作为行政长官,我再讲一次,行政长官是有一个宪制的决定和一个宪制的责任,因为《基本法》规定要修改选举行政长官的办法需要三方面,一方面是人大常委的批准,一方面是行政长官的同意,还有就是立法会议员三分之二大多数通过。我是有这样的决定、有这样的责任。

  在适当的时候,我是会落区的。落区的问题从来难不倒我。大家可以看到,无论竞选期间,又或者当选行政长官之后,我都多次落区。有人无论是我落区,或者其他官员同事落区,在地区造成秩序混乱,对这些问题从来难不倒我,只是我的警察同事他们的工作就会辛苦一点。

记者∶原则上、底线不会让步,那么在原则上,即是原则之下、即是原则下会不会有机会让步呢?以及我想问一下如果今次否决,下次再重启政改,会不会都是用「8.31」的框架?

行政长官∶这个是将来的事,是否用「8.31」的框架,正如刚才所说,如果今次不幸地这个这么好的方案被少数的议员否决的话,下次是何时?下次怎样做法?下次再有普选的机会,我们可以落实这个机会有多高呢?答案都是十分不确切的。

  至于那个所谓让步的问题,大家可以看到中央,包括国家领导人多次公开向大家说中央的原则、底线是不会让步的,目前我们看不到有任何的让步空间。

记者∶有没有原则的让步呢?

行政长官:现在完全没有这样的准备。

记者:特首,何时会是适当的时候看到你落区推动政改,是否一个承诺,大家会见到呢?

行政长官:大家可以看到我是经常落区的。我在上次竞选期间,虽然是1 200人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但我自己也当作是普选,当作「一人一票」的选举方式来让香港市民知道我的政纲和施政理念。我去过地铁站门口派传单,我参加过很多公听会等。所以,大家翻查三年前我竞选时我的竞选动作,大家可以知道落区对我来说绝对不是问题。在未来两个月时间,我一定会落区,一定争取地区市民,第一是理解这个方案,第二是支持这个方案。好吗?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