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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继昌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财政司司长在本年度的财政预算案演辞中表示,「在去年十月,二十多个国家在北京签署了备忘录,正式宣布筹备由中国倡议成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即『亚投行』)。我们会争取利用香港在融资和资产管理方面的优势,支持亚投行的筹建和营运,并积极研究加入亚投行的可行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在亚投行筹建工作的角色及具体工作为何,以及有没有就此与有关方面签署任何协议或备忘录;如有,协议或备忘录的内容和其他详情为何;
(二)有否就香港特区在亚投行的角色、定位、权利、义务及需承担的风险等事宜,进行详尽的可行性研究;如有,详情为何;如否,会否进行相关研究;及
(三)会否事前向公众及本会交代香港特区加入亚投行的详情和技术细节;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正草拟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的章程,包括适用于新成员加入的相关程序和规则,并预计在二零一五年六月底前完成有关工作,使亚投行可以在二零一五年底前投入运作。特区政府已于去年十二月向中央政府提出香港加入亚投行的意愿,中央政府反应正面。在三月底于哈萨克举行的第三次谈判代表会议中,特区政府已派出代表以中国代表团成员的身分参加了会议,参与章程制订的工作。我们目前未就加入亚投行签署任何协议或备忘录。我们会继续与中央政府商讨香港以非主权地区加入亚投行的适当安排。
(二)及(三)特区政府对香港加入亚投行的可行性及效益曾进行研究。就香港的角色及定位方面,我们特别注意到,亚洲区对基建投资有极大需求。同时,基建项目一般有投资额大,以及实施及投资回报周期长的特点,因此香港的融资及资产管理专业人才及多种类的金融产品,可以为亚投行在项目融资、投资、财务管理及外汇管理等方面的运作提供支援。香港的专业服务业及金融服务业亦可以从中获益。此外,亚投行成员须履行作为成员的义务,包括缴付认缴资本。由于亚投行的章程仍在草拟阶段,我们需要待有关章程制定后,才能确定香港参与的细节(包括权利及须承担的义务等)。特区政府定会在加入亚投行前向立法会交代有关详情。
完
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