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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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宣布委任韦浩德资深大律师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任期由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韦浩德资深大律师的简历如下:
韦浩德资深大律师于一九五五年在英国出生。一九七七年分别在英格兰及威尔斯和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八三年在澳洲新南威尔斯获大律师资格。他是特许仲裁学会资深会员,并于二○○○年成为特许仲裁员。一九七八年起私人执业。二○○○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于二○一一年、二○一二年、二○一三年及二○一四年期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
完
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