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谈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工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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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局长,会否向立法会要求追加拨款?会否与港铁透过官司这途径追讨索偿?高铁会不会停工?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正如我刚才发言所说,我们刚刚收到港铁公司提交予政府有关于(高铁香港段)完工时间表和委托费用的最新估算。我们仍需要透过路政署及其监核顾问很严谨地审核有关数字和背后的支持数据,以及这些估算的基础。在现阶段相信我们很难作进一步的评论。

  正如我刚才所说,控制成本和尽早完工是政府认为目前、当今的急务。其他的问题,待我们完成审核后,当然会有进一步的看法。

记者:局长,你说完工时间要有六个月的缓冲,实际上最迟会何时完工?重新想再问多次,政府现时有没有任何考虑以控告港铁的方式追究责任?以及那笔钱,是否全部都由纳税人承担,即向立法会「钱」?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港铁公司今日通知我们是(高铁香港段)修订完工时间表为二○一八年的第三季度,这时间表是包括了六个月的缓冲期;这是按照港铁公司提交的评估资料所显示。正如我刚才所说,政府方面要很仔细地审视这时间表是否一个恰当的评估。

  另一方面,对于责任问题,刚才我在发言时已说得很清楚,港铁公司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人」,是有最大的责任和义务去控制成本,按其所订的原定时间表完成。我们明白在大型基建推展过程中会遇到不同的问题,一些可能是不可预测的情况,我们会很务实地去看,但在责任方面,港铁公司作为「工程管理人」,可以说是责无旁贷的。具体关于责任和将来开支如何处理,这是我们需要面对的事情,在我们完成审视后,我们是一定要面对的。

记者:局长,853亿是不是封顶价?路政署要多少个月才完成审核?现阶段政府会否「俾住先」,即那个工程费?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关于费用问题,正如我刚才说得很清楚,港铁公司作为「工程管理人」,是有最大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在现阶段,第一要审视非常清楚港铁公司提交的修订时间表和修订委托费用,看看其基础是否属可接受的基础。我刚才说过,它提交的超支额度是有两部分,一是修订的工程费用总数,即832亿元,另再加21亿元的所谓应急费用。我们要看看究竟这应急或备用费用的基础在哪里,因为工程已到了这个阶段,理论上若按照政府惯常在修订工程费用预算的过程中,我们是用一种「由下而上」(的方法),看看还有多少尚未完成的工程,是很具体地去看的。

  在费用评估方面,应该是已经包含了很多先前预计不到的因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究竟这备用费用、这21亿元是否属合理的假设,这都是路政署会审视的范围之内。

记者:局长,想问港铁在过程中有否涉及隐瞒?因为超支已不是第一次,而完工日期你都说他们在五月的时候汇报三月,其实都是进一步落后,有没有刻意隐瞒这些数字给政府?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自从在去年四月份,港铁公司首次公开承认其工程出现了相当严重的延误,之后,政府是透过路政署加强了对工程的监督,在政府方面亦已加强了对港铁工程,包括高铁工程的定期审视。我们提交给立法会的汇报亦由每半年一次,改为每季度一次。

  在我们过去数个月所掌握的情况,过去在立法会汇报时都说过,我们认为港铁公司在高铁工程方面的进度,特别是一些关键合约的进度是较预期,甚至是比其在去年八月时所公布的修订时间表所假设的进度仍有滞后。所以,我们很担心工程,如这些滞后未能追赶得到,是没有可能在二○一七年年底完工。这一点我们在五月份向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的汇报已提出这顾虑。

  我们是掌握到一些情况,但当然我们未必掌握所有的情况,同时港铁公司直至今日为止,因为仍然进行评估,他们在今年年初已承诺进行评估,在今年的第二季度完成评估,所以我们一直都是等候港铁公司就工程的最新情况作合理的评估。有关现时工程评估的具体情况、其各方面的因素和基础为何,我相信港铁公司在本星期五出席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的时候,必定会有进一步的交代。

记者:局长,有否考虑过缩减总站月台数目去控制成本,简单而言是缩减高铁的规模来进一步控制成本?有没有承建商向你们反映他们担心缺乏资金而要停建?最后,高铁一再超支,去到今日853亿这个数字,凭甚么说服香港쥝民接受这个数字估算是准确?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先回答你第二个问题。目前而言,对港铁公司提出来的最新估算,政府方面是保留我们的立场,因为我们未有机会详细严谨地审核有关的数字。

  (至于)第一个问题,工程去到这一个阶段,如工程要做很根本性的改动,其实技术上是不可行的,亦会造成可能更大的延误和费用开支,所以不能说可以很随便去作很多改动。

记者:局长,可否讲一讲,刚才谈到资金流的问题会否导致现时的工程面对停工的风险,以及你如何评估今次之后再有超支的风险为何?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正如刚才我在发言所说,我们是不能接受高铁工程在港铁公司的管理下,不断的延后和超支。对于去年八月时它公布的时间表和修订的委托费用的估算,在短短一年内又再有如此大的变化,我们是很关注的。我刚才都说过,我们认为这委托费用是需要封顶的。

记者:局长,封顶价是多少?封顶价是否今次最后一次可以接受的超支?以后若再有超支会如何处理?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已说过,这是政府就委托费用方面我们不能再进一步再接受无限的超支;这是我们很根本的态度。目前而言,港铁公司提交给我们修订费用的数字,这数字本身,政府仍保留我们的立场,我们仍需要很审慎地审核这数字。

记者:港铁有否交代再审视的budget,其超支金额有没有细分,到底是哪部分超支最严重?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它交给我们的函件,或许我刚才忘了补充,港铁公司因要出席星期五的立法会铁路事宜小组委员会(会议),所以稍后会提交一份文件,这份文件政府也是刚刚收到,所以我们都要详细看看文件的内容。若可行的话,我们可以在星期五的小组委员会上,从政府的角度作进一步的评论。

记者:当初有否低估工程造价,以致现时超支那么严重?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留意到这一两日有报章报道,指最早去定工程费用的时候,港铁公司有一个较高的数字。我希望藉此机会作一些说明。

  在任何的委托工程项目,无论是政府和私人机构也好,私人机构之间也好,我相信委托方和被委托方都各有自己的估算,亦各有自己的顾问提供建议如何看成本,在过程中一定有来来往往。事实上,今次高铁(项目)在二○○九年酝酿和立项过程中,亦的确有很多数字上的来往。若大家有机会看过政府所委任的独立专家小组发表的报告书内,主要是英文版,当中备有很多附录的,附录内有很多相关的资料。

  我在文献上所掌握到的,到二○○九年年底的时候,政府方面和港铁方面最后集中讨论650亿元这个数字。政府方面,路政署是聘请了监核顾问提供意见,亦基于这顾问的意见,认为港铁公司最初提出的一些成本估计是比较偏高,亦提出了一些修订建议。到二○○九年十二月的时候,当时是政府方面去立法会工务(小组)委员会就这个项目的拨款提出申请,最后要到二○一○年的财委会(财务委员会)决定讨论通过。政府去工务(应为财务)委员会前,港铁董事局曾召开会议,那次会议的作用是讨论和政府达成一个委托协议的内容,包括这个委托费用。但那次会议所有政府的董事均避席,因为政府是委托方,要避免有利益冲突。所以,情况上大致是这样的。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6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2时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