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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青年发展政策及青年发展基金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今日讨论的青年题目,民政局已经提交了文件,我就不在这里重复,主要是想多听议员对青年工作的意见。
青年是世界的未来。我们相信香港明天会更好,就是寄望于年轻人。特区政府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各个决策局和部门共同努力,从教育、就业和全人发展等范畴开展青年工作。
香港是一个开放、自由、多元化的社会。民政事务局推动青年发展政策,鼓励多元卓越文化,为不同志向的青年人,提供多元化的学习、培训和个人发展机会。我们在过去数年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例如透过增拨资源予海外及内地的交流实习及义务工作计划,为更多青年人提供锻炼机会,帮助他们扩阔视野。我们亦一直透过多种途径,与青年人沟通,并拨款支持推展各项青年发展活动。
现在,我简介一下「青年发展基金」的内容。这是行政长官于年初宣布成立的。基金会将透过配对方式,资助非政府机构推出支持青年人创业的计划。配对比例上限为1:2。例如,一个非政府机构若筹集了一百万元资金支持青年人创业,此计划最多可获基金配对二百万元资助。初订每一个申请机构在每一期计划可获配对金额的上限为三百万元。
我们希望鼓励更多非政府机构为年轻创业者提供有直接创业或营商经验的导师,支援青年创业者,故此建议采取「宜宽不宜紧」的原则去界定何谓「非政府机构」。在这个原则下,非牟利组织、慈善团体、商会、专业团体或商业机构成立的非牟利机构等都可以提出申请。
为确保青年创业者可就业务发展方向作出明智决定,参与配对的非政府机构必须同时提供支援,例如为青年创业者配对具相关经验的导师定时跟进、提供业务资讯及专业指导、协助建立营商网络等。
我们要求创业者要在香港办理商业登记,但为鼓励青年人放眼世界及发掘在香港以外的机遇,基金不会将创业者的业务范围规限于香港境内。
政府会审慎监察参与配对的非政府机构。至于青年创业者向非政府机构递交申请时,必须附上详尽的营业计划及预算,而且必须通过面试。资助批出后,青年创业者须定期向非政府机构汇报他们的财务和营运状况。
除创业活动以外,青年发展基金亦会资助非政府机构主办现有各项资助计划未能涵盖的创新青年发展活动,不一定都要与创业有关。
我们预计可于本年第四季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如拨款获得批准,我们会在基金运作一段时间后检讨运作和成效。
我希望委员支持民政事务局就「青年发展基金」的拟议安排向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欢迎议员提问及提出意见。
完
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