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处举办研讨会推广海上航行安全(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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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处今日(一月六日)举行「2016年海上航行安全研讨会」,海事处处长郑美施提醒船长和船只负责人,在有限能见度下,除加强뉴望外,亦要以安全速度行驶,并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处方亦于今日的研讨会上讲解香港水域高度限制区的航行安全,加强业界对通航高度限制的认识。这是继去年为拖船及趸船业界代表举办讲座后,处方再次提醒业界注意香港水域内各大桥的高度限制。

  事实上,船长和船只负责人有责任维护海上安全,并须严格遵守海事条例。船长和船员在出航前,须采取足够的安全及预防措施,制定应变安排。船只必须备有适当和足够的救生及救火设备,船长和船员须确保船只、引擎及设备均保持在适宜航行的状态。此外,他们须知悉港口交通管理单位和提供紧急服务单位的联络电话,并密切留意最新的天气情况和相关海事处布告。

  另外,为避免因过于疲劳而导致意外,所有本地船只船东及操作人员,必须确保船上工作人员包括船长,有足够休息,以免工作过劳。

  因应近年香港不断发展基建项目,船长与船员需特别留意海事处发出的有关海事工程的海事处布告,在船只驶经海事工程施工区时要加倍谨慎,免生意外。

  海事处定期举办教育研讨会和宣传活动,推动海上安全。今日的周年研讨会有超过180位航运界代表、本地船只船长及操作员和海事工程代表出席。讨论内容包括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应用及在有限能见度下的海上航行安全;香港水域高度限制区的航行安全;海上意外个案的分析及启示;船只机械的保养及操作安全;以及小轮于雾季的航行安全。处方亦在研讨会上派发宣传单张,推广航行安全。

  有关在能见度欠佳情况下的航行安全,处方已发出相关的海事处布告二○一五年第183号,并已上载海事处网页(www.mardep.gov.hk)。



2016年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