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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标准工时委员会发出:
标准工时委员会(委员会)今日(一月二十六日)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委员会主席梁智鸿医生会后表示:「根据委员会过往讨论,并参考委员会于二○一四年进行专题工时统计调查和公众参与及谘询所得的结果,委员会原则上建议探讨以立法方式规定一般雇主及雇员必须签订书面雇佣合约,当中须清楚订明工作时数、超时工作安排及超时工作补偿方法等与工时有关的条款(即『大框』)。同时委员会亦正继续探讨是否需要配合其他适当措施,进一步保障一些工资较低、技术较低及议价能力较低的基层雇员(即『小框』)。」
「委员会已同意就其初步讨论结果及探讨中的工时政策方向进行第二阶段谘询,以收集公众及相关团体的意见,供委员会进一步讨论工时政策方向及撰写报告时作参考。委员会同意就四个可考虑推进工时政策的方向谘询公众,包括:(i)只实行『大框』、(ii)只实行『小框』、(iii)在建议推行『大框』的基础上,同时推行『小框』、及(iv)不推行『大框』及『小框』,但建议推行其他有关工时的政策/措施(例如:按行业需要制定自愿性指引)。」
继在上次会议讨论第二阶段谘询文件拟稿,委员会在今日的会议上进一步讨论了谘询文件的修订拟稿。根据委员会的讨论,秘书处会拟定第二阶段谘询的相关文件及安排,供委员会讨论,谘询会尽快展开。
梁智鸿医生说:「委员会预计需要时间完成余下工作(包括进行第二阶段谘询、拟定合适可行的工时政策方向及撰写委员会报告)。因应委员会的任期在今年四月初届满,委员会会在稍后适当时间向政府提出延长任期的建议。」
梁智鸿医生续说:「在探讨工时政策的过程中,委员会须小心考虑各个因素,包括雇员超时工作的情况,以及不同情景对雇员、雇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行业、整体经济和劳工市场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凝聚社会意见及厘定合适可行的工时政策方向。」
梁智鸿医生表示对于六名劳工顾问委员会的雇员委员未有出席今日的会议感到失望。
梁智鸿医生说:「我已于今日会议前向全体委员发出信件,重申委员会在过去超过两年半以来一直努力不懈,在没有前设立场的大前提下,本以数据为依归的原则进行讨论,务求就现时较适合本港的工时政策方向向政府提供最好的意见。委员会已初步同意就上述四个政策方向进行有方向性的第二阶段谘询。我相信以上四个方向应该能够回应所有持分者(包括雇员、雇主及公众)的诉求及关注。我呼吁所有委员积极参与委员会随后的讨论,拟定第二阶段谘询的具体安排,以及跟向政府提交的报告。我特别促请劳资双方应该放低其立场,双方务实地讨论怎样就以上四个方向,其中包涵有『大框』及有『小框』的方向进行谘询。」
标准工时委员会由梁智鸿医生担任主席,委员来自劳工界、工商界、学术界、社会各界和政府。有关委员会的详细资料,可参阅委员会网页:www.swhc.org.hk。
完
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2时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