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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在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就与两间电力公司进行的周年电费检讨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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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与两间电力公司进行的周年电费检讨的开场发言︰
 
  根据《管制计划协议》,政府与两间电力公司分别进行了二○一七年的周年电费检讨。
 
  港灯(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方面,今年的净电费率将会每度电下调23仙,减幅达17.2%,当中包括每度电4仙的地租及差饷特别回扣和17.9仙的燃料费特别回扣。
 
  中电(中华电力有限公司)方面会冻结电费,但会发放一次性燃料费特别回扣,每度电2.3仙,相等于净电费的约2%。
 
  我要强调,两电,尤其是港灯的特别回扣是属特别性质。今次电费检讨的结果不应被视为长期或持续的电费下调,而是燃料价条款收费的下调及一些特别性质的回扣。如果二○一八年及其后没有特别回扣,电费将会回复至较高的正常水平。到时并不代表电费增加。

  多谢主席。
 
2016年12月1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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