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起取消独立申请综援长者的亲属须提交经济援助声明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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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施政报告》宣布,在保留综援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的规定下,政府会取消独立申请长者(例如与子女分开居住的长者)的亲属须就他们有否向长者提供经济援助提交声明的安排。有关资料只须由长者申请人提交。
综援申请人/受助人如有任何查询,可联络所属的社会保障办事处,或致电社署热线2343 2255。
完
2017年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