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内务委员会提名及选举议员以供任命为专责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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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今日(二月三日)建议十一名议员以供任命为调查梁振英先生与澳洲企业UGL Limited所订协议的事宜专责委员会(专责委员会)的委员。

  该十一名议员之后举行闭门会议,并相互选出谢伟俊及周浩鼎分别担任专责委员会的主席及副主席。专责委员会的名单载于附件。

  根据《议事规则》第78(2)条,立法会主席须考虑内务委员会的建议,任命专责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及委员。

  专责委员会将调查有关梁振英在二○一一年与澳洲企业UGL Limited签订协议(UGL协议),并于就任行政长官后从该企业收取与UGL协议有关的四百万英镑款项(该款项)的以下事宜:(i)梁振英有否遵从《基本法》第四十七条及行政会议成员利益申报制度下的申报规定;(ii)UGL协议与梁振英行政长官的身分有否构成任何利益冲突,以及(iii)该款项根据香港法例是否应予课税。



2017年2月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