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一题︰租用商厦作为候任第五任行政长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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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于上月中签订租用期由本年一月下旬至八月中的租约,租用中环花园道一座商业大厦的一个办公室,作为候任第五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候任办)。政府其后于上月二十五日向本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介绍有关安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关政府部门筹备设立候任办的详细过程和相关纪录,包括各项筹备工作的开始及完成日期和结果,以及各人员负责的工作(按他们所属政府部门及其职称列出);
(二)政府曾考虑哪些非私人物业作为候任办选址,以及最终没有选取该等物业的详细原因;
(三)候任办的工程(包括装修、还原工程开支)和运作开支(包括保安、首长级人员和非首长级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开支)的详细预算开支分别为何;
(四)可否提供标明间隔和各部分的面积及用途的候任办平面图;已决定选用的装修物料的详情及当局拣选物料时有否考虑环保原则;及
(五)鉴于候任办的预算开支高达3,996万元,远高于5年前为第四任行政长官而设的候任办的约829万元预算开支,为何当局没有采取以下做法:把前者独立提交本会财务委员会寻求批准,并在获得批准后才签订租约?
答覆:
主席:
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将于今年三月二十六日举行,当选的候任行政长官于七月一日就职。为了协助候任行政长官组建新一届政府的领导团队,制订新政府的施政计划及与现届政府做好交接安排,我们参考二○一二年为第四任行政长官当选后设立候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候任特首办)的安排,计划成立候任特首办,在第五任行政长官当选后正式运作,至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结束。
就问题的各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自去年十二月中开始筹备候任特首办。在选址上,中环、金钟和湾仔北一带是香港的主要行政、立法及商业机构的集中地,是设立候任特首办的适当地点,方便候任行政长官与现届政府及社会各界联系,令两届政府交接畅顺。因此,当开展筹备工作时,政府是先行尝试物色区内的政府物业,用作来届候任特首办的地点。
上届候任特首办设于前中区政府合署西座12楼。当时添马政府总部新近落成,腾空后的旧政府总部有合适地方,经轻微修缮便可即时供候任特首办使用。然而,前中区政府合署已拨归律政司使用,上届候任特首办所处的西座正进行大型翻新工程,预期二○一八年年底完成,因此未能用作来届候任特首办的地点。
我们曾考虑使用美利道多层停车场大厦的办公室。但由于该大厦的设施较为残旧,需要长时间进行翻新工程,时间上未能配合候任特首办的需要。我们亦曾考虑使用金钟道政府合署暂时未使用的办公室,但该办公室已编配给司法机构,用以重置现时在高等法院大楼内工作的司法机构后勤支援(如人事、培训、行政等)人员,从而腾出空间让高等法院增建或扩建与法庭职能直接相关的服务和设施,包括法官办公室、竞争事务审裁处、香港司法学院、遗产承办处设施等。相关的全面翻新工程已接近完成。因此,有关的办公室不适宜用作候任特首办,以免打乱司法服务的扩展。此外,我们亦考虑过添马政府总部,但如要腾空办公地方给候任特首办,须涉及短暂搬迁其他决策局至其他地方或另行租用商业大厦,成本及效益皆不理想。
由于中环、金钟及湾仔北一带没有合适的政府物业可腾出使用,因此政府自本年一月初开始物色区内可供租用的商业大厦作为候任特首办。其后于一月十七日与有关业主签订租约。
至于各部门在筹备候任特首办工作上的负责范畴,请参阅附录一。
(三)及(四)政府于一月向政制事务委员会提交的资料文件中,指出候任特首办的装修及其后还原工程费用预算约为1,695万元(当中1,495万元为装修工程的开支初步预算),而营运开支则为2,301万元。
上述装修工程费用预算已考虑了办公室短期使用的特质,并以简约原则计划办公室的规格及工程支出。在租赁的单位交吉后,有关部门已再作详细评估,确定可以尽量使用单位内现有机电设备而无须作重大改动,并以更简约原则为候任特首办进行装修设计及选料,例如以油漆代替墙纸,并采用开放式设计作非首长级职员办公地方。我们亦尽量使用可以拆除和重用部分装修物料,例如地毯、木门、灯具等,以达至减低工程开支及物尽其用,亦方便日后进行还原工程。因此,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我们已将装修工程的预算修订至1,032万元,减幅约为31%。工程每平方米的估算费用为9,400元,比一般政府办公室装修工程的平均预算约14,000元为低。在工程预算中我们预留了10%的工程应急费用(约90万元),若工程并无出现在预算过程中未能预计的情况,这一笔费用不会使用,工程的实际支出将会更低。至于还原工程方面,现时的预算为200万元,我们会采取适当措施,尽量减省实际所需的开支。工程修订预算的分项如下:
项目 | 修订预算开支(万元) |
(A) 装修工程 | |
(1) 建筑工程 | 304 |
(2)屋宇装备 | 638 |
(3) 应急费用 | 90 |
小计 | 1,032 |
(B) 还原工程 | 200 |
合计 (A) + (B) | 1,232 |
营运开支的分项如下:
项目 | 预算开支(万元) |
(A)薪酬# | 663 |
(B)租金 | 1,292 |
(C)其他一般部门开支 | |
(1) 保安 | 72 |
(2) 清洁 | 14 |
(3) 外访、应酬等费用 | 15 |
(4) 购置家具、电脑设施及办公室设备 | 193 |
(5) 电费、维修及其他 | 52 |
小计 | 346 |
合计 (A) + (B) + (C) | 2,301 |
# 首长级人员和非首长级人员的薪酬详情见附录二,获调派到候任特首办工作的公务员会按所属职系和职级的薪级表支取薪酬以及按其职级和聘用条款等享有福利。
基于保安理由,我们未能提供候任特首办的图则。至于装修的用料,详情见附录三。
(五)至于营运开支方面,在二○一六至一七年度行政署有部分的开支减省,足以抵销候任特首办在二○一七年四月一日前的开支。而候任特首办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度所需的拨款会纳入二○一七至一八财政年度的政府财政预算。
完
2017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9分
香港时间15时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