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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就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落实安排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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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落实安排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委员:

  大家好!环境局在二○一五年年初向环境事务委员会提出了落实都市固体废物按量收费的框架建议。有关的建议是根据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与民共议后提出的方向而制定。政府在其后谘询了不同持份者的意见以厘订当中的具体安排。今天我会向各位议员扼要介绍我们的建议。

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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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目标我相信大家也清楚,香港推行废物收费实在刻不容缓。参考台北市及首尔的经验,两个城市于大概二十年前已落实废物按量收费,在落实后,其废物弃置量均在短短数年间减少超过三成。证明按「污者自付」原则进行废物收费能推动行为改变,协助我们达致在《香港资源循环蓝图2013-2022》中提出在十年间将本港的人均都市固体废物弃置量减少四成的目标。

  以下我会就数方面:收费模式、收费水平、执法、宣传及公众教育,以及回收支援为大家介绍。

收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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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收费模式方面,在公平原则的大前提下,废物按量收费会在全港各界别同时推行。我们会按现时废物收集的方式实行两种收费模式:第一种是「按袋」收费,第二种是「按重」收费。「按袋」收费适用于现时使用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垃圾收集服务的楼宇,市民须使用预缴式指定垃圾袋把废物包妥,方可弃置。而「按重」收费则主要适用于聘用私营废物收集商将废物直接送往堆填区或废物转运站的处所。「入闸费」将按照废物重量计算。

收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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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收费水平方面,大家也关注此问题,我想强调引入废物收费的目的是推动减废而并非增加政府收入。我们建议的指定垃圾袋零售价为每公升$0.11,这收费水平介乎于台北市与南韩之间,与它们相若,亦属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建议的可接受水平。举例说,假如一个家庭每天用一个10或15公升的指定垃圾袋,所需缴费为每天约$1.1至$1.7。「揼少啲,悭多啲」是我们的口号。至于透过食环署弃置的大型弃置物,如不能放进最大100公升指定垃圾袋的弃置物,指定标签的费用将会划一为每件$11。在「按重」收费下,堆填区及废物转运站的「入闸费」为每公吨$365或$395。建议收费水平亦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建议的水平相若。

  由于市民需要时间适应新收费及作出行为改变,因此,我们建议上述的收费在实施后首三年内将不会改变。

  此外,使用食环署垃圾车队服务的个别住宅楼宇或需要稍长时间调整其垃圾收集安排。为此,我们特别设立了三年过渡期,容许它们选择按食环署垃圾车队所收取的桶数付费,但收费会略高,以鼓励它们尽快转用「按袋」收费。

执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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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过去一星期,社会就相关的执法安排表达了关注。简单来说,我们的执法工作有两个层面。首先,食环署前线人员会在垃圾收集车及垃圾收集站拒收未有以指定垃圾袋包妥或贴上指定标签的弃置物。执法人员亦会在这些地点进行突击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会发出$1,500定额罚款告票或进行检控。另外,执法人员亦可进入大厦内的垃圾收集点执法。基于私隐及资源的考虑,我们会主要透过举报及订定「违规黑点」,并会聚焦在这些黑点进行执法工作。

  我们理解市民需时间改变行为及适应新的法规要求。参考了胶袋收费计划的安排,在废物收费实施的首六个月,执法人员会先对违规人士作出警告,让市民大众可在这期间适应新的法定要求。

宣传及公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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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执法有其必要性,但同时更重要的是我们会透过公众教育和宣传提升市民的减废及干净回收意识,以推动行为改变。这也是其他推行废物按量收费城市的成功关键。在未来的日子,我们会透过简介会、工作坊和其他宣传活动等,向市民大众及不同持份者广泛宣传「揼少啲、悭多啲」的主题。我们亦会与持份者合作,包括由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资助社区参与项目,并为不同界别编制良好作业指引,以协助社会各界一同为收费作好准备。

回收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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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理解大众对回收配套的关注。为配合废物收费的实施,政府会逐步加强在回收方面的支援。例如,我们会根据「公共空间回收及垃圾收集设施改造督导委员会」(桶改会)的建议,在实施废物收费前,将公共空间的回收桶与废屑箱的整体比例由现时的1:14提升至1:6。此外,我们会加强地区工作,为不同屋苑提供更到位的外展式回收支援,推动干净回收及源头分类。

  除了「三色回收」之外,有关废电子电器产品及饮品玻璃樽的两个生产者责任计划,将会分别在今年和明年分阶段落实。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一期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始运作,以回收厨余。我们亦会继续扩展「绿在区区」的项目,加强在地区层面对低价值回收物的回收支援。我们正透过不同的政策,多管齐下,为不同种类的回收物提供适切的回收支援。引入废物收费正好提供了契机让市民大众好好利用各项的回收设施,令回收物的质与量均有所提升,亦可协助本港回收业向前一步。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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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括来说,我们期望废物收费计划可获得委员会的支持,并在二○一七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假设立法会需时约一年审议草案及在条例通过后设立十二至十八个月的准备期,收费最快可在二○一九年下半年实施。

  相关政策在社会上已经讨论及酝酿了很长时间。过去的公众谘询及社会参与过程均显示主流民意都支持尽快落实相关计划。收费涉及众多细节安排及不同的持份者,不能低估其复杂性。但我们有信心这政策会进一步令市民改变行为,从源头减少废物。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尽管今日提出的实施安排的细节须在稍后的草案委员会讨论,但我们要尽快迈出重要的第一步是重要的,在社会建立更「惜物、减废」的文化。主席,我和我的同事,乐意回答委员的提问和听取大家的意见。多谢主席。
 
2017年3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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