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及副主席于内务委员会年结记者会上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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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及副主席郭荣铿今日(七月十一日)于内务委员会年结记者会上的开场发言:
内务委员会主席:各位传媒朋友,大家好。今天的简报会是向大家汇报,今个会期内务委员会(内会)的工作。首先,我会请副主席郭荣铿报告有关审议法案和附属法例,以及研究政策事宜的工作。
内务委员会副主席:在今个会期,内会一共举行了三十次例会,以及两次特别会议,与政务司司长会面,分别讨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就宣誓规定的解释,以及在西九文化区兴建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
根据政府当局向立法会提交的立法议程,政府计划在今个会期向立法会提交二十七项法案,最终提交了二十四项,再加上四项不在立法议程内的法案,政府在本立法年度开始至今一共向立法会提交了二十八项法案。另有一项不在立法议程内的政府法案,即《2017年行车隧道(政府)(修订)条例草案》,将于明日(七月十二日)提交立法会。此外,陈振英亦于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的立法会会议上提交了《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合并)条例草案》。
至于法案委员会方面,内会在今个会期内一共成立了二十五个法案委员会审议二十六项(政府)法案及一项议员法案。政府提交的法案包括《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草案》、《旅游业条例草案》、《2017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2017年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修订)条例草案》及《道歉条例草案》等。
虽然内会主席和我再三促请政府当局尽早提交法案,但是在政府当局本年度立法议程中,只有六项法案在上半年提交,有十八项则在下半年提交。而在下半年提交的法案中,有十四项是在四月尾或更后的日子才提交,当中有五项法案更是在六月二十八日的立法会会议才提交。此外,尚有三项在本年度立法议程的法案并没有提交立法会,即《废物处置(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修订)条例草案》、《医疗仪器条例草案》及《财务汇报局(修订)条例草案》。
有关附属法例,在今个会期内,议员亦审议了一百七十三项附属法例、一份技术备忘录、以及十八项由政府提交的拟议决议案。内务委员会一共成立了三十二个小组委员会详细研究其中五十四项附属法例及八项拟议决议案,当中包括七项与港珠澳大桥交通安排相关的技术性(法例)修订、为实施规管受管制电器的循环再造和妥善处置制度而订立的《产品环保责任(受管制电器)规例》,以及有关增加烟草产品的封包上健康忠告的(覆盖)范围的《2017年吸烟(公众卫生)(公告)(修订)令》。此外,内会亦考虑了十一项无须提交立法会省览的附属法例,当中有八项是根据《联合国制裁条例》订立的附属法例,它们已交由内会辖下的「研究在香港实施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就制裁事宜所作决议的小组委员会」考虑。
有关研究政策事宜及其他立法会事务的小组委员会,在今个会期内,内会同意在其辖下成立五个研究涉及多个政策范畴事宜的小组(委员会),包括「儿童权利小组委员会」、「少数族裔(权益事宜小组委员会)」、「(跟进香港国际机场)三跑(道系统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退休保障(事宜小组委员会)」及「墟市(事宜小组委员会)」。尚有两个在内会辖下成立研究政策事宜的小组委员会在轮候名单上等候展开工作,即「公屋及居屋商场、街市(及停车场事宜)小组委员会」及「(跟进)免遣返声请(统一审核机制有关事宜)小组委员会」。
内务委员会主席:今个会期是本届立法会的第一年,我相信市民期望不同党派的新任或连任的议员,在监督政府的工作和讨论经济民生议题时,都是实事求是,并且摆脱过去几年香港社会发展停滞不前,以及在议会内行政机关和部分议员缺乏互信、争拗不绝的困局。但正如大家所见,特别是在这个会期刚刚开始,议会内外都出现了很多事情,我犹记得特别是在宣誓风波期间,(议员之间的)关系很紧张。在这种气氛下,议会的工作亦无法畅顺地进行,特别是财务委员会、工务小组委员会和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的审议工作到现在为止(进度)相当缓慢。
不过,我很高兴留意到,议员十分积极地透过各事务委员会和研究政策事宜小组委员会,讨论及研究社会关注的议题。值得一提的是,今个会期开始不久,内会和事务委员会已经成立了十个研究政策事宜小组委员会,其中包括「少数族裔(权益)事宜小组委员会」、「研究动物权益相关事宜小组委员会」及「垃圾收集及资源回收小组委员会」。各事务委员会和研究政策事宜的小组委员会,都在各政策范畴积极监督政府的工作。我希望政府当局仔细考虑议员提出的意见和研究这些小组委员会将来提交的报告,并积极跟进报告内的建议。
作为内会主席,我一直认为,立法会与内地的交流应该正常化。内会在今个会期批准了发展事务委员会于二○一七年四月前往东江流域进行两天的职务考察,让议员可以就东江水供水系统的运作,以及广东省当局为确保供港东江水水质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第一手资料。我很高兴看见有十八位议员参加这次考察,十八位议员(当中)亦有来自不同党派的议员。我期望议员可以有更多机会到内地各省市进行交流和考察,促进双方的了解。
内会在有需要时会就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议题举行特别会议,邀请相关官员解释政府的立场及回应议员的提问。正如副主席刚才报告,内会在今个会期举行了两次特别会议,与政务司司长及相关的官员进行讨论。
在审议立法建议方面,我们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时候,都有不时促请政府当局尽快将立法议程上的法案提交立法会审议。在今年三月,在与政务司司长会面时,司长向我和副主席表示,他已吩咐各政策局在各项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之前先做好前期的谘询工作。我想特别一提,政府在今个会期提交的二十八项法案当中,有十九项是于今年三月中以后才提交,当中包括多条新的或重要的条例草案,例如《旅游业条例草案》、《私营医疗机构条例草案》及《2017年水务设施(修订)条例草案》。我想藉着这个机会再次重申,议员需要有充分的时间审议法案的条文,特别是较复杂和具争议性的法案。因此,政府当局必须尽早向立法会提交法案,这点是非常重要的。
我明白过去几年行政立法关系非常紧张,我相信行政机关和立法会都各有责任以香港的整体利益为重,寻求方法修补行政立法关系。这绝对是市民对我们(议员)的期望。我和副主席在与政务司司长的会面中,都表示希望官员在推行政策时,多些听取各党派的意见,了解议员对政策的关注和建议。
我期望在新一届政府(行政长官)的要求下,在未来三年,议员可以与政府加强沟通,议员亦可利用议会就公众关注的议题进行理性的讨论,创造合作空间,加强社会对立法会的信任。在七月三日与新一届政务司司长会面时,我已向司长提出,期望新一届政府致力加强与议员的沟通和互动。我亦要求司长根据新一届政府的施政方针,尽快检视和重订法案、议案和拨款建议的优次,并适时通知立法会。
大家都留意到,第五任行政长官在上任后的第一时间,就出席了七月五日举行的行政长官答问会,这亦显示新任行政长官重视行政立法关系。行政长官承诺与各党派议员建立恒常沟通机制。我很乐意和内会副主席充当行政立法机关之间的桥梁,为沟通营造良好气氛。香港社会有很多事情需要政府和议会共同处理,我期望新任行政长官和她的领导班子能够秉承行政长官的承诺,以「创新」、「互动」、「协作」的原则,与议员、各党派及不同的持份者加强沟通,搭建更多平台对话,以整体社会利益为目的,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发展。
最后,我想藉着这个机会多谢秘书处和法律事务部在过往一年所提供的协助。我亦多谢议会内所有(议员)同事对于立法会工作的支持和付出。
完
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06分
香港时间21时0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