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上诉委员会及规管强制性公积金中介人程序覆检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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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二十日)在宪报公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及规管强制性公积金中介人程序覆检委员会(覆检委员会)的任命。

  行政长官再度委任方正博士为覆检委员会主席,并委任陈文宜及林振宇为成员。她同时再度委任五名现任委员,即陈炎光、蔡香君、冯庭硕资深大律师、许正宇及袁淑琴,以及两名当然委员。所有任命为期两年,由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止,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对覆检委员会的任命表示欢迎,并表示:「在主席方正博士的卓越带领下,覆检委员会针对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规管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中介人的内部程序及运作情况进行了两轮全面的检视,并发表了两份年报,提供了精辟的意见和实际及具建设性的建议,以加强积金局与前线监督的协调,及该局在规管强积金中介人时的透明度和承担。」

  刘怡翔续说:「在方博士作为主席及各委员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下,覆检委员会将继续协助提升规管强积金中介人制度的效能及透明度。」

  与此同时,财政司司长根据行政长官在《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强积金条例》)下转授的权力,再度委任邝凤萍为上诉委员会副主席,并委任何超平及林智远为成员。他亦再度委任四名现任成员,分别为刘玉娟、李秀慧、黄祖耀及苏雯华。所有任命为期两年,由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起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止,首末两天包括在内。

  刘怡翔欢迎上诉委员会的任命。他说:「新任及再度委任成员均为经验丰富及在法律、会计或资产管理界别备受肯定的专业人士。我相信上诉委员会将可继续保持公正,并有效履行法定职能。」同时,刘怡翔亦感谢两位行将卸任的成员在任期内所作出的贡献,他们分别为陈毅生及陈瑞娟。

  强积金中介人的法定规管架构实施后,独立的覆检委员会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成立。为规管强积金中介人,积金局制定内部程序及运作指引,作为采取行动和其运作决定的依据。覆检委员会负责审视这些内部程序及运作指引是否足够和贯彻一致,并就此向积金局提供意见。

  由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起,覆检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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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博士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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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宜
陈炎光
蔡香君
冯庭硕资深大律师
许正宇
林振宇
袁淑琴

当然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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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局主席
律政司司长(或其代表)

  上诉委员会乃根据《强积金条例》第35条成立,负责聆讯就该条例附表6所指明积金局的决定而提出的上诉。

  由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起,上诉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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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继明资深大律师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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邝凤萍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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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超平
林智远
刘玉娟
李秀慧
陆季婵
吴秋北
黄祖耀
吴慧仪
苏雯华
王君杰



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