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题:巴士车长作息安排及休息设施
*******************
问题:
根据运输署发出的《巴士车长工作、休息及用膳时间指引》(《指引》),巴士车长每个工作天的最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4小时,当中驾驶时间不应占超过11小时。有巴士职工会的代表指出,现时车长每日平均工作10小时,而由于他们的底薪偏低,他们要求加班以赚取额外收入的情况十分普遍。然而,工时过长会使车长在持续疲劳状态下驾驶,令交通意外容易发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过去三年,每年每间专营巴士公司旗下巴士涉及交通意外的宗数,以及涉事车长的平均年龄及他们在事发前一周的平均工时;
(二)运输署会否修订《指引》,订明已连续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达指定日数的车长,在其后一段时间内不得加班工作,以免他们在持续疲劳状态下驾驶;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运输署会否要求各专营巴士公司改善车长的薪酬、增加他们的小休时间,以及提升车长休息室的设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上月二十二日在深水埗发生严重交通意外,造成重大伤亡,我们感到非常难过。蒋议员提问的第一部分要求提供统计数据,回覆载于附件一,其余部分我会综合回覆如下。
现时,运输署制定了《巴士车长工作、休息及用膳时间指引》(《指引》),专营巴士公司须确保巴士车长的编更安排符合《指引》的要求。《指引》的现行版本是在二○一○年十月经运输署、专营巴士公司和巴士车长工会(工会)检讨,以及谘询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后颁布施行,全文载于附件二。根据《指引》,车长在一个工作日的最长工作时间(包括所有休息时间)不应超逾14小时,而驾驶时间则不应超逾11小时。专营巴士公司编排车长更分时须遵守《指引》,并每季向运输署提交执行《指引》的报告,运输署每年亦会聘请独立承办商进行实地调查,评估专营巴士公司遵守《指引》的实际情况。
自意外发生后,巴士车长的作息时间安排备受社会关注。因此,政府正就《指引》的内容作出仔细检视,并会考虑不同持份者的意见和关注,当中会特别注重以下六项基本考虑:
(一)专营巴士的营运安全及服务可靠性;
(二)巴士车长的驾驶安全与生活健康,尤其是工作和休息时间安排两者间的平衡,及如何避免车长持续长时间执行驾驶职务;
(三)专营巴士营办商在日常运作(例如调配人手及车辆)的灵活性,以应付不同时段的乘客需求;
(四)专营巴士业界和工会对修订《指引》的意见;
(五)修订《指引》对专营巴士业界整体营运状况的影响;及
(六)如修订《指引》须增聘人手以维持现有服务,如何在尽早施行的同时,给予巴士公司适度空间,作出相应过渡安排(例如招聘、培训及考核车长、重新制订巴士的调度、重编更分安排等的工作)。
政府已经多次与工会和专营巴士公司的代表见面,听取他们对检讨现行《指引》的意见和关注事项,以期改善专营巴士车长的作息平衡。与工会的会面中,我们听取了工会对改善《指引》的意见和在其他方面的建议。而其后与巴士公司的会面中,巴士公司亦表示同意现行《指引》有关工时的规定有改善空间,愿意进一步商讨。运输署会继续与工会和专营巴士公司深入协商,在上述六项基本考虑的基础上,着力检讨《指引》可如何作出具体修改。我们期望检讨早日取得成果,并会尽早向议会和公众交代。
当然,除了关注车长的作息安排外,政府亦关心车长在其他方面的整体待遇。在符合《指引》的前提下,专营巴士车长的具体工作安排(包括工作时数、薪酬及津贴、编更制度等)由专营巴士公司与车长协商。政府一直呼吁专营巴士公司作为负责任的企业,除了需要保障巴士营运安全外,亦应确保巴士车长的职业安全和健康受到保障,生活和工作取得平衡,并在巴士总站提供适当的休息设施。事实上,全港295个巴士总站当中,约八成半(252个总站)已设有休息室,而休息室普遍已成为新建巴士总站的基本设施。小部分巴士总站未能提供車长休息设施,或因环境所限或附近居民的意見所致。若巴士公司提出在现有总站增设休息设施,运输署会在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时作出适当协调。与此同时,运输署亦与专营巴士公司保持紧密沟通,协助它们争取地区人士的支持。如有需要,运输署会安排相关区议员和居民组织等持份者与专营巴士公司代表作实地视察,探讨设置休息设施的可行方案,务求令增设休息设施的计划可尽早落实,让车长和乘客得以受惠。
最后,虽然检讨《指引》仍在进行当中,但政府期望专营巴士公司在这段时间适度改善车长的作息安排,以公众的福祉为依归,亦趁这次机会呼吁所有驾驶人士注重道路安全,小心驾驶。
完
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0分
香港时间15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