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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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出席第十二届国际环保博览开幕礼后,就国际环保博览及优化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安排的谈话全文:

环境局局长:大家早晨!今日想谈谈两方面。第一方面,就是今日刚刚开幕的环保博览,是一年一度环保产业界的盛事。今次有超过三百三十多间公司或机构,来自十九个国家及地区参与这次盛事。今日我们亦十分高兴能够邀请内地工信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环保部的司长或副司长,率领超过一百六十人来自内地政府不同级别的官员,参与今日的环保博览和相关的环保会议。今次有很多创新环保的科技,而减废是其中一个重点。

  今日,香港有三个相关设施在这里展览,包括刚刚启用不久的T‧PARK,未来会有的WEEE‧PARK和O‧PARK。这三个设施都是香港废物处理的里程碑。它们分别是(T‧PARK)处理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将它们转废为能;WEEE‧PARK是将一些旧电子产品转废为材;第三方面是O‧PARK,是主要把厨余、有机废物变成能源,转废为能。这些设施都需要社会人士与业界配合,方能善用。

  第二方面,我今日想说的是废物收费方面的最新政策。都市固体废物的政策,环境局在三月已经公布了相关拟议的细节。过去约半年,我们部门举办了超过六十场会议及相关活动,当中包括两场公众论坛,收集社会人士对建议的反应。总体来说,社会上相关人士,包括业界,大致对我们的建议是正面及支持的,但当然,个别的业界对一些细节也有些优化建议,所以我们看到民意以至相关业界的意见后,今日会向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提交优化垃圾收费的最新文件。我想在此谈谈几个重点。

  第一方面就是收费机制。我们建议的收费机制,简单来说主要有两方面,一个是按袋,即以预缴式的指定垃圾袋作按量收费,第二个是入闸费。这两个制度、方法都能够应对香港废物弃置的情况。社会包括相关业界及各个持份者都有期望,希望尽量在可行情况下扩大凭袋收费的做法,更加能够体现「污者自付」的原则。所以,我们今日公布的文件,亦有这份小册子,(提出)会扩大按袋收费的方法,即是说,除了食环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垃圾车前往的地方会以凭袋收费外,如果是私营(废物收集商)运用压缩垃圾车收集住宅及工商废物,在可行情况下,亦可按袋收费。当然,有其他的情况,若是私营(废物收集商)的非压缩型垃圾车,可能会收集一些比较大型的废物,例如一些卡板或大型金属构件,该些东西即仍要以入闸费方法处理。在这个优化计划下,我们估计约有八成香港相关的都市固体废物,会以按袋收费的形式处理,这更能够体现「污者自付」的原则。

  在这个收费机制下,早前我们曾公布过渡安排,即食环署到屋邨收集(垃圾)时,屋邨可选择整幢楼宇以按桶的数量收费,这是经过当时与民共议讨论得出的过渡建议。不过,近月来与相关持份者讨论时,大家对这个过渡安排似乎觉得可用程度不大,他们都觉得直接采用入闸费或按袋收费,更能够体现「污者自付」的原则,所以我们听取不同意见后,觉得这个过渡安排可以取消,令整个制度更加简单直接。

  另一方面,就是大家对这个减废政策表示支持的同时,亦希望政府可以加强教育宣传和资源投放,所以最近《施政报告》亦公布了一些相关减废回收的配套。在此,我想说说几个新措施。

  第一方面,我们会投放资源推行新一轮的干净回收运动,希望帮助社会大众从源头减废,干净回收;第二方面,我们会推出新的外展服务,这外展服务会落区、落村,在地协助相关人士以至物管(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更好地减废回收;第三方面是推行新的中央收集废胶樽计划,支援社区回收中心收集废胶樽,更有效益地支援回收及其他业界的运作;第四方面,是我们会有新的厨余回收组,更好应对香港的厨余回收,当中会以工商业界先行。

  另外,我们预计在落实都市固体废物收费的草案后,要体现更强劲落实政策的做法,所以我们会建议在环境局下成立新的「减少都市固体废物办公室」,简称「减废办」,能更好地把环保署(环境保护署)之下的有关资源整合和集中,更好地协调相关部门的协作,整体来说,能够善用资源,好好落实都市固体废物按量收费,当中包括外展、教育、执法、协调、检讨,均可以在这办公室内处理。

  最后我想说的是,早前我们曾说会为有需要人士提供协助,所以在我们的文件会公布,向所有领取综援人士每月提供十元津贴,减缓他们因减废政策所造成的额外经济负担。

  在整体时间表方面,我们预计在提交文件后,希望可在今年内,在年底时能够成立草案委员会。预计这个草案委员会在立法会的审议需时一年,之后正如我们早前公布,会有约一年的准备期,即是说,根据这个流程,估计最早可在二○一九年年底落实按量征费,同时我们也会持续与相关的持份者,包括物管,紧密联系,与他们一起协作,制订相关的良好作业备考,让物管及前线人员知道如何与香港市民一起减废,令香港更能向前迈进。

  我们预计这个收费,好像其他城市一样,在落实初期会出现一些状况,因为涉及改变大家的行为习惯,但我们相信为了香港的减废、减碳,成为更绿色的城市,这向前走的一步是需要社会理解和支持。多谢大家。

记者:局长,请问就现今这个新的优化方案,业界的意见如何?是否都是正面?第二,刚才提及(方案)更加体现「污者自付」原则,可否解释新的私营按袋收费和取消按桶(收费),如何实践「污者自付」原则?

环境局局长:我们接触了不同的持份者,包括物管及私营废物收集商,我理解大致上他们均支持这个优化方案,特别是善用预缴式指定垃圾袋方法,对废物生产者以至收集废物从业员,均能更直接体现「污者自付」的原则,例如我弃置垃圾,我知道垃圾数量多寡,是凭(预缴式指定垃圾)袋量去处理,并从不同参与人士理解到我每日每次产生的垃圾数量,同时间令整个(废物)运送流程更加简单,便利私营业界如使用压缩型垃圾车时可以更加(容易)收集垃圾,记帐方面亦更简单,便利业界配合这个减废政策。

记者:请问在执法方面,会否有新方法令事情更顺畅?

环境局局长:我们的小册子,以至今日的文件,也有提及执法的政策,这与我们早前公布的大致同一方向,我想大家关注是届时如何善用科技,并在人手上配合,我们也会思考如何透过不同安排,去配合相关人手。当然,减废政策落实时,根据外地经验,也是以宣传教育为本,所以我们的新建议有数方面,例如新设的外展队伍,能够落区、落村,在地支援协助有需要人士以至屋邨,去理解收费政策,并协助他们减废及干净回收,所以这个更加重要。外展队方面,我们想法是逐步推展,拣选一些区作试点,看看要投放多少人手,做到甚么效果,再检视逐步扩大适当资源配置,令减废更加到位。

记者:初步有否和食环署商谈,要增加多少人手去执法?会否增加(人手)?初步方向是甚么?工商业方面,之前说法是商业是按量(收费),现时是否八成将按袋(收费)?工商业(废物收费)有否改变方向?

环境局局长:就第二个问题,很多其他城市均非采用单一方法收集废物,所以香港和外地差不多,也大致采用两种方法处置一般废料。大家对按袋收费大致支持,在可行情况下尽量配合这方面运作。但大家明白,工商业垃圾大致有两大类,有些可能体积很大,例如卡板或大型工商业弃置物,这些(废物)不能放进(预缴式指定垃圾)袋中,所使用的车辆也未必是压缩型垃圾车,可能是斗车,所以仍然(透过缴付)入闸费及按重(量),运往(废物)堆填区或转运站处理。刚才提及,我们估计住宅加工商业八成弃置物的总量,可以使用(预缴式指定垃圾)袋。这是我们和他们(工商业界)商谈后的安排。至于人手方面,刚才谈到,我们会增加相应的人手,参考实际情况,逐步思考透过不同方法配套,重点是宣传教育,所以我们有新设的外展队,也有新设的厨余回收组,以及新设立中央废胶樽回收收集计划去配套,令全个社区及工商业界在减废回收方面更到位。

记者:局长,业界实施时可能出现状况,估计这些状况会是甚么?

环境局局长:亚洲其他城市初期落实(废物收费)时,大家行为习惯也要适应,当中有不同年纪的市民,包括长者,及居住在不同环境(的市民),大家也有摸索期去了解,例如如何购买专用指定垃圾袋、居住环境附近哪里有干净回收地方,均需要时间让大家了解和适应。有见及此,我们希望尽量帮助有需要人士过渡,所以外展队能够落区、落村,在地去协助特别有需要人士,减少混乱及给予适应期。

记者:就现时立法会出现多种情况,对于在(相关)年期内落实方案是否乐观?

环境局局长:我接触立法会不同的议员,大家对香港进一步加强减废的方向是支持的,当然我们希望(立法会)草案委员会讨论细节时,大家在大方向支持下会给予正面意见落实这些细节。所以我们在过去约半年,再听取了社会持份者的意见,优化计划,结合社会的情况。我们希望尽快推展(方案),所以建议在下星期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支持下,希望相关修订草案在今年年底前可提交立法会开始审议,我们预计(由于)草案有复杂性,希望一年内可以完成处理,之后有约一年的适应期、准备期,最快在二○一九年底落实。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