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六题:广深港高速铁路预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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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即将启动「三步走」程序,以落实在广深港高速铁路(高铁)香港段西九龙站进行香港及内地的清关、出入境及检疫手续的安排(一地两检安排)。然而,政府仍然没有向本会交代有关高铁的列车班次等营运安排,以及在西九龙站内的内地口岸区的详情。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预计在高铁香港段通车初期,每日往返西九龙站的高铁列车班次当中,(i)以表一所列车站为中途站或终点站的班次、(ii)以该等车站为终点站的班次,以及(iii)直接往返该等车站而不设中途站的班次(按车站名称以表一列出);
表一:高铁列车班次
车站 | (i) | (ii) | (iii) |
福田 | |||
深圳北 | |||
虎门 | |||
广州南 | |||
长沙南 | |||
武汉 | |||
郑州/郑州东 | |||
北京(各站) | |||
厦门北/厦门 | |||
福州南/福州 | |||
杭州东/杭州 | |||
上海(各站) | |||
南昌西/南昌 | |||
桂林北/桂林 | |||
南宁东/南宁 | |||
贵阳北/贵阳 |
(二)鉴于政府正与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商议高铁香港段的服务经营权协议,协议会否包括将西九龙站站内商务设施所带来的收益及其上盖的物业发展权拨归港铁公司的条款;
(三)鉴于政府已决定将高铁香港段的土地或就该等土地所享有的权益或其他权利拨归其全资拥有的九广铁路公司(九铁公司),再由九铁公司把高铁香港段的服务经营权授予港铁公司,政府作此安排的理据为何;高铁日后的收益是否归于九铁公司,以及政府会如何运用该等收益;
(四)政府会否立即公布西九龙站的(i)详细图则(包括每个楼层各项设施的位置及其楼面面积,并注明将会实施内地法律的具体范围),以及(ii)总纲发展蓝图(包括上盖物业的综合发展图及休憩用地图则);
(五)政府在二○一五年估算高铁的收益时,有否计算即将落成的其他跨境基建设施(例如港珠澳大桥及莲塘/香园围口岸)对高铁乘客量的影响;如有,详情为何;
(六)政府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就高铁香港段的营运细节(包括票务收益摊分及票价水平)进行的商讨至今的进展;除了里程外,会否按双方兴建高铁网络的出资比例摊分日后的票务收益;
(七)西九龙站的(i)上盖物业综合发展及(ii)商业设施的最新估算楼面面积分别为何;政府在估算高铁的财务可行性时,有否一并计算该等物业发展及商业设施所带来的收益;
(八)政府有否与港铁公司商讨,一旦出现高铁营运收入远逊于预期的情况,双方如何分担高铁香港段的营运亏损;如有商讨而政府需负担部分亏损,政府计划如何筹集所需资金,包括会否向本会申请拨款,以及会否从西九龙站上盖物业的收益中拨付;及
(九)鉴于政府曾于二○一五年十二月向本会辖下一个委员会提交高铁客量预测,政府可否在表二至表九列出相关数据?
表二:二○一八年往返下列车站的高铁香港段列车的每日乘客量
二○一五年预测的数字 | 最新预测(注明年份)的数字 | |
福田 | ||
深圳北 | ||
虎门 | ||
广州南 | ||
短途合计 | ||
广东省内(不包括短途) | ||
湖南 | ||
湖北 | ||
河南 | ||
河北 | ||
北京 | ||
福建 | ||
浙江 | ||
上海 | ||
江西 | ||
广西 | ||
贵州 | ||
其他省市 | ||
长途合计 |
表三:每日各种过境交通工具的乘客量
二○一五年实际数字 | 二○一五年预测二○一八年的数字 | 最新实际数字 | |
高铁 | |||
直通车 | |||
边界列车 | |||
跨界巴士 | |||
跨界渡轮 | |||
飞机 | |||
其他 | |||
总计 |
表四:二○一五年预测二○一八年的(i)整体跨界乘客和(ii)高铁香港段乘客中,各类和各行程目的乘客所占百分比
乘客种类 | 行程目的 | (i) | (ii) |
香港居民 | 商务 | ||
非商务 | |||
合计 | |||
非香港居民 | 商务 | ||
非商务 | |||
合计 |
表五:二○一五年前往下列目的地的旅程每程车费
目的地 | 高铁假设车费 | 现有火车服务实际车费 | 旅游车实际车费 |
福田 | |||
深圳北 | |||
虎门 | |||
广州南 |
表六:预测高铁香港段可分摊的每程车费收入(注明年份)
目的地 | 高铁香港段可分摊的每程车费收入 |
福田 | |
深圳北 | |
虎门 | |
广州南 |
表七:二○一五年预测和最新预测的高铁香港段在通车初期的收支预算
预算 | 二○一五年预测 | 最新预测(注明年份) |
营运收益 | ||
票务收益 | ||
非票务收益 | ||
营运开支 | ||
能源 | ||
维修保养 | ||
员工薪金 | ||
支援服务 | ||
EBITDA | ||
营运毛利率 |
表八:二○一五年预测下列地方在二○一八、二○二一及二○三一年的人口(百万人)
地方 | 二○一八年 | 二○二一年 | 二○三一年 |
深圳 | |||
东莞 | |||
广州 | |||
广东省 | |||
香港 |
表九:二○一五年预测下列地方在二○一五至二○二○年及二○二○至二○三一年两段期间的生产总值年增长率
地方 | 二○一五至二○二○年 | 二○二○至二○三一年 |
深圳 | ||
东莞 | ||
广州 | ||
广东省 | ||
香港 |
答覆:
主席:
就陈淑庄议员的提问,我答覆如下:
(一)根据目前规划,广深港高速铁路(高铁)香港段开通日起除了可直达内地四个短途站点(即福田、深圳北、虎门及广州南)外,亦可无须转车直达10个长途站点(即汕头、长沙、厦门、武汉、南昌、福州、郑州、杭州、上海及北京)。高铁香港段通车后,我们会继续与内地当局探讨拓展更多直接通往内地城市的列车服务。高铁香港段的实际营运安排,包括列车班次安排,政府目前正在与内地当局商讨。日后会适时作出公布。
(二)、(三)、(四)及(七)自二○○八年四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高铁项目决定采用专用通道方案至今,政府一直是在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日后会获邀根据服务经营权模式营运高铁香港段的基础上,推展高铁香港段项目。政府亦在二○○九年十月在「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拨款安排和特设安置方案」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中重申有关立场。在服务经营权模式下,政府在工务计划下拨款兴建高铁香港段,并最终拥有该段铁路。在高铁香港段建成后,政府把高铁香港段归属或租予九广铁路公司(九铁公司),让九铁公司把高铁香港段纳入与港铁公司签订的《服务经营权协议》。政府作为九铁公司的唯一股东,日后九铁公司派发股息时,政府可因九铁公司从港铁公司收取服务经营费而间接得益。
在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的会议上,行政会议建议,行政长官指令应以象征式价格把营运高铁香港段所需的土地或就该等土地所享有的权益或其他权利归属九铁公司,以及把高铁香港段的动产转让予九铁公司。九铁公司将随后按《服务经营权补充协议》,把营运高铁香港段的服务经营权授予港铁公司。
《服务经营权补充协议》的安排将包括服务经营权的期限、服务经营费、规定港铁公司须按标准提供高铁的服务,以及在服务经营权终止时须交还经营权资产等事宜。《服务经营权补充协议》除了包括高铁香港段的营运外,亦会包括西九龙站内的车站商务收益(包括零售商铺租赁、列车与车站广告,以及电讯服务)。
城市规划委员会于二○一○年五月七日在有附带条件下批准在西九龙站上盖作拟议综合办公室/商业/零售用途的发展(规划申请编号A/K20/113)。拟议综合发展包括三座高层办公楼(总楼面面积约为264 600平方米),其低层作商业及零售用途(总楼面面积约为29 400平方米),以及提供不少于8 900平方米的公众休憩用地予公众人士使用。相关的总纲发展蓝图已存放于规划署的规划资料查询处供公众查阅。根据二○○八年四月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决定,由于高铁香港段以服务经营权模式营运,西九龙站的上盖用地将不会批予港铁公司。政府会按照现行土地政策处理该用地,并且确保该用地与西九龙站有适当的整合。
至于高铁香港段西九龙站的平面图以及「内地口岸区」的范围,可参阅立法会CB(2)1966/16-17(01)号文件「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清关、出入境及检疫安排」的图3(第24至26页)。
(五)政府于二○○九年及二○一五年向立法会就高铁香港段工程申请拨款时曾就高铁乘客量作出预测,政府当时已考虑到即将落成的跨境基建项目,包括港珠澳大桥及莲塘/香园围口岸,而这些跨境基建项目对高铁乘客量预测的影响亦已反映在估算中。
(六)及(八)高铁的财务状况取决于不同因素,包括票价收费水平、高铁在内地段的路轨使用安排、列车班次安排、两地铁路服务营运开支估算,以及香港与内地收入及成本分摊安排等。政府现正就这些财务相关事宜,积极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总)商讨。现时商讨的进展良好,铁总承诺给予特区政府最大的支持,致力确保高铁香港段的长远财务健康。
我们必须强调,政府兴建基建项目不会单纯衡量该项目本身的财务回报,而是会考虑这些项目为社会带来的整体效益。以运输基建而言,这类效益包括市民所节省的行程时间,以及相邻道路挤塞获纾缓的情况。高铁将会是香港一个全新的跨界交通工具,所带来的便捷如何影响市民的出行习惯,以及为香港带来种种新的发展机遇,未必能够简单及即时可以量化。
(九)政府于二○一五年就高铁香港段工程向立法会申请追加拨款时曾更新乘客量预测。当时就短途及长途服务的每日乘客量预测,以及高铁香港段通车时的营运盈利及营运毛利率估算(以通车首年(即二○一八年第三季)计算),可参阅立法会FC139/15-16(01)号文件「2016年2月20日会议就讨论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建造工程追加拨款的跟进事项」及运输及房屋局就财务委员会审核二○一七至一八年开支预算提供的答覆(答覆编号THB(T)302)。
二○一五年的平均每日跨界旅客乘客量,以及政府于二○一五年更新乘客量预测时的平均每日跨界旅客量、高铁乘客种类与行程目的分布、人口及生产总值增长率预测分列如下。必须强调,高铁香港段最终的财务状况,很大程度取决于与内地的收入及成本分摊安排,而票价收费水平、高铁在内地段的路轨使用安排、列车班次安排、两地铁路服务营运开支估算等因素亦有关连,目前整体的细节待定。政府正就这些财务相关事宜与铁总进行商讨。政府会因应与铁总商讨的结果更新相关数字。
平均每日跨界旅客乘客量
按交通工具类型划分的往来香港及内地与澳门的平均每日旅客人次(二○一五年) | |
边界列车 | 316 000 |
过境巴士 | 86 200 |
私家车 | 25 200 |
飞机 | 24 500 |
穿梭巴士 | 17 300 |
渡轮 | 68 000 |
直通车 | 10 400 |
专营巴士/专线小巴/的士 | 131 700 |
其他 | 22 100 |
总计 | 701 600 |
(摘录自规划署于二○一六年出版之《二零一五年跨界旅运统计调查》。所有数字都被四舍五入为百位数,因此统计表内的数字加起来与总数略有出入。)
二○一五年时就二○一八年的预测 | |
高铁 | 109 200 |
直通车 | 7 300 |
边界列车 | 315 800 |
跨界巴士 | 275 100 |
跨界渡轮 | 31 200 |
总计 | 738 600 |
高铁乘客种类与行程目的分布
乘客种类 | 行程目的 | 二○一五年时就二○一八年预测之整体跨界乘客百分比 | 二○一五年时就二○一八年预测之高铁乘客百分比 |
香港居民 | 商务 | 18.3% | 18% |
非商务 | 40.1% | 33% | |
合计 | 58.4% | 51% | |
非香港居民 | 商务 | 4.2% | 18% |
非商务 | 37.4% | 31% | |
合计 | 41.6% | 49% |
二○一五年利用运输模型更新乘客量预测时的数据假设——人口(百万人)
地区 | 二○一八年 | 二○二一年 | 二○三一年 |
深圳 | 11.68 | 12.27 | 13.30 |
东莞 | 8.36 | 8.38 | 8.47 |
广州 | 14.34 | 15.14 | 16.07 |
广东省 | 113.91 | 118.38 | 130.77 |
香港 | 7.87 | 8.11 | 8.79 |
二○一五年利用运输模型更新乘客量预测时的数据假设——生产总值增长率预测
地区 | 香港及广东省的生产总值增长率预测 (年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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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 | 二○一六至一八年 | 二○一九年 | 二○二○年 | 二○二一至三一年 | |
深圳 | 8.5% | 7.5% | 6.5% | 5.5% | 4.0% |
东莞 | 7.5% | 6.5% | 5.5% | 4.5% | 4.0% |
广州 | 8.0% | 7.0% | 6.0% | 5.0% | 4.0% |
广东省 | 8.0% | 7.0% | 6.0% | 5.0% | 4.4% |
香港 | 2.0% | 3.5% | 3.5% | 2.0% | 2.0% |
至于高铁车费假设及香港段可摊分车费假设,正如上文提及,政府正与铁总进行商讨,稍后会因应商讨结果,更新相关数字。
完
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