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协议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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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九个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别代表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和云南省/区。《合作协议》旨在持续深化区域知识産权合作,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交流,以推动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共同发展。
《合作协议》涵盖五个范畴:
- 加强知识产权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研究;提高知识产权策略制订中的交流合作;
- 研究拓展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的交流合作;
- 推动创意产业、品牌、科技产业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提升企业竞争力;
- 利用各方资源优势,推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及
- 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的宣传和培养青少年对知识产权的认识。
完
2017年11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0分
香港时间16时00分